三振法案精神在於特定犯罪的累犯的犯罪人永遠隔離社會,不得假釋,這適合我國國情嗎?
三振法案一開始的想法是接續在廢除死刑之後,沒了死刑重犯或累犯就只是判了很長的徒刑,偏偏在牢獄中會有服刑期表現優良之類來個假釋減刑或提前出獄,造成很多罪犯並未付出太多代價就可以重新回來社會為非做歹
實施下去的必然現象就是監獄需要擴建,至於對罪犯的遏阻效果持保留態度,畢竟法條是可以修改的,先以三振取代死刑,再來個特赦不就又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