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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 年前最佳解答
根據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三條所示,主管機關於每年二月底前審查需用機關提出之替代役類別及員額需求,報請行政院核定。核定之後,主管機關依行政院核定替代役類別及員額,擬定替代役甄選簡章,並公告之。
理論上每年受理申請2次,受理時間上半年為5月份及下半年為10月份,但是仍要以當年行政院核定員額為準。因此今年更改為全年申請一次,申請時間為93年6月14日至93年7月5日。
至於申請替代役,請至各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即可。
參考資料: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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