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聚眾鬥毆....
有一次有個很討厭的學妹
打算勞人扁她
可是,後來反悔只想解決問題
所以只有勞人(我還請人回去)
("請"的那些人只到教室附近)
根本沒嗆聲,也沒有互罵
更別說是鬥毆了
我好聲好氣的說( 一個字一個字客氣的說)
竟被說成嗆人,還說要記過
這種情形有違法嗎??
3 個解答
評分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最佳解答
依你所說情形,對方只有一人,不違反刑法283聚眾鬥毆罪規定,而且277傷害罪不罰預備、未遂,所以你適時制止是正確的~但是不違背刑法,不表示沒有違反校規,所以就算惹人討厭,只要他沒侵害你(ex:公然侮辱或毀謗),還是息事寧人,和平解決為宜~
- 匿名使用者1 0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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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嗯....我瞭解了
雖然沒打人
但是校方為了喝止這種歪風
定會以非法集會
聚眾資事
的名義起訴你
因為你的動機是什麼
老師一定知道
知道了就不能坐視不管
不然一天到晚有學生聲勢浩蕩的圍成一團
那還得了
所以老師非得辦不可
我要勸你現在只是校內記過而已
如果是出了社會後
在街上.上演這樣的戲碼
就不好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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