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生活上的法律問題
如果我滿 18 歲了
可是呢
我媽他卻把我的提款卡跟存摺收在他那裡
還說一句話
" 寧願讓你去當乞丐也不還給你 "
請問這樣子有違反法律了嗎 ?
錢錢是我打工賺來滴
一個月賺 12000 還說不夠
5 個解答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最佳解答
寧願讓你去當乞丐也不還給你...
這句話代表的意義到底是啥 是你之前有前科所以讓你媽媽把他拿回去?
如果是自己賺的 那就說不過去 如果是你媽幫你存的又另當別論.
法律規定
民法 第12條 滿20歲為成年 .......所以你媽在你未滿20歲之前都有管你的權利
他就是法律所說的.....法定代理人 (學校常問的監護人)
我補充 以下
但是 如果你不高興 打了你媽一拳 你要付的刑事責任
還是跟成年人一樣
因為 刑法 18歲 規定為成年.
參考資料: 老夥子的經驗 - 稜力電梯Lv 72 0 年前
關於生活上的法律問題" 寧願讓你去當乞丐也不還給你 " 請問這樣子有違反法律了嗎 ? 你沒說出重點喔?????重要的是存摺的錢是誰賺來存的...因為誰賺的就是誰擁有權利...還有提款卡有無借現金負債...光提不存當然沒收阿...所以父母會限制你...就表示你沒有節制...該反省了吧...還在要求法律保護...妳以為法官沒長眼睛阿...
2005-06-01 10:57:41 補充:
沒有本事賺錢...就沒有權力花錢
參考資料: 自己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自己再辦一本別家的不就得了
2005-06-01 09:21:29 補充:
自己再辦一本別家的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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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基本上你媽是出自關心
不希望你亂花錢
現在詐騙集團這ㄇ多他這樣做也可能是為了預防你被騙
就法律而言
你已經成年了
可以對自己負責
但是真的會有人因為這樣的事情告上法院嗎?
除非你媽限制你的行動或是不給你任何的花用
這樣才有可能達到訴訟的門檻吧!!
我已經超過20歲了
存摺放在媽媽那我覺得OK阿
至於提款卡你可以和媽媽商量看看
但是如果他平常給你的零用錢已經足夠我想提款卡對於你應該也沒太大用處
還是你身價非凡??
基本上這樣的事常常見到
你只要不要因為反對而反對
我想這沒什麼大問題的
參考資料: 豬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