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糾紛對方不和解已經提告 該如何
四月中時 我不小心撞到一個路人 我送她去醫院 報警 去對方家探視 該做的都做了 她的傷勢並不嚴重 有一點輕微的腦震盪
肇事責任也出來了 雖然說車禍現場是一個閃黃燈的路口 但是因為她是路人有走斑馬線所以責任歸屬是屬於我
之前去對方家中談和解過兩次 但是因為對方一開口就要求八萬元 我無力負擔所以沒有談成 於是我申請了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調解日期是在六月三日 但是昨天打去對方家 才知道對方已經和調解委員會說不去了 於是我問對方 那現在要怎麼辦 對方就說他們已經提出告訴了
那麼 現在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好呢
請各位大家行行好 給我一些建議吧
謝謝
9 個解答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最佳解答
如果你是職業駕駛這樣會涉及公訴罪
屬於刑事部份那我建議你最好趕緊和解
如果是一般駕駛人屬於民事
一般交通事故多數是採調解委員會方式解決
你雖然撞到人
不過你沒有肇事逃逸且也送她去醫院、 報警備案也去對方家探視
如你所說的該做的都做了
針對賠償金部份雖然沒達成協議不過你也申請了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足見你有足夠的誠意
在這樣的情況下
我建議你讓他們告
這類的交通事故法官多數不會裁決而是發回調解委員會協助
如果對方一直想告
最後只會讓法官同情你這邊
因為你已經展現足夠的誠意了
你現在該做的事是收集手邊相關的資料
如幾月幾號報案與申請調解委員會日期等證明文件
譬如報案會有三聯單
以及去醫院的收據或去對方家探視時是否有人證物證
只要有足夠的證明你有解決的誠意
這樣就不用害怕對方告你
其實告你之後反而可以解決這件事
不然對方總是會覺得自己拿太少的
上法庭其實並不可怕
參考資料: 自己打過交通官司的經驗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開車小心點
走在路上也被你撞到
你是酒後駕車嗎
如否
可見你多大意了
如是
則刑事起訴免不了
無論如何
應以和解為優先原則
- 充電俠-阿沖Lv 42 0 年前
對方若是以提告訴,你應檢附各項探視對方單據,讓檢方及法官認同你對該路人的道義責任,及有與路人有和解的意願,若是判決(無前科者)30天~45天易科罰金也只有40500元,民事部份若資料檢附齊全(花費探視費用)法官判決也是會酌量判決,你的保險理賠部分要記得辦理歐(這是自身權益歐)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8萬塊很少ㄟ
連這樣都不給
你要想想
對方受傷後無法工作
或是如果對方有家庭要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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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Lv 52 0 年前
世界上[錢能夠解決的事,都是小事!不是嗎?],因為肇責歸屬於你,上了法院你還是得尋求民事和解以便換取刑事部分的不起訴or易科罰金;到時候--還不是得賠錢!? 何且--過失傷害的刑事部分一定會成立, 你想留下前科資料嗎? 人生的道路還很長,只是為了賭一口氣或是ㄠ價錢,付出這樣的代價(成本)值得嗎?
找個對方也認識的人出來喬一下吧!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建議你聽YU意見.若你至法院輸了.你怎麼辦.他民事庭的開口可能不只如此.又若被刑事庭法官判你傷害罪其刑期.幾個月.讓你易科罰金.不是又多一筆損失
- yuLv 62 0 年前
我建議您最好想辨法籌8萬元給人家
原因一 您撞傷人家應該給對方補償
原因二 [法院]*[醫院] 千萬不要去--因為不死也重傷
原因三 財去人安樂
原因四 不要留下前科
建議您裝窮--請對方減個 1,2萬元吧!
參考資料: 經驗 - 2 0 年前
部要里那種人
最多你名下不能有財產
就算告下去他ㄝ拿不到半毛錢
到最後還是要跟你和解
2005-06-01 16:49:42 補充:
上法院ㄝ梅差別啦
你裝窮他ㄝ沒有辦法
他就是要錢所以不會關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