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問題!
請問:
我外公很久以前跟別人買了一塊土地,但是當時並沒有打契約,只有口頭上的約定,現在那人卻翻臉不認帳,要我外公拿錢跟他買那塊地...
一塊地想賣兩次!我外公不甘心被惡地主欺負,但自己吃虧沒有契約,
由於事過很多年,當時因為都是很淳樸的農民,也沒有契約....
發生這種事,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呢?或有辦法可以證明那塊地確實是我外公買下來的....
感覺機會很渺茫....但還是抱著一絲希望問問看!
感謝大家了~~~
4 個解答
評分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1. 關於刑事詐欺罪之構成要件應如下:
1)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客觀構成要件包括,詐術行為、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
2)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主觀構成要件包括,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
贊成十方的說法,這麼多年使用應該有人物證間接證據雖然渺茫不過算是有機會一試
- 2 0 年前
第 758 條 (設權登記-登記生效要件主義)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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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的所有權要經過變動一定要經過"登記"~才有效
若當初你外公把錢給了對方~而對方缺沒有把土地登記到你外公名下
那土地還是對方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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