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檢舉公司不符合勞基法會怎樣?...
現在台灣很多台商都沒符合勞基法,
像我們公司的加班薪水並不如勞基法的前二小時1.33,後都1.66
而是全部都1.33,就算是到凌晨二.三點也是1.33
我想去投訴,
可是,我知道這樣一定會讓我變黑,
如果可以不具名坄訴,....可是我男朋友建議我先和主管反應,
若沒改善再投訴....,
可是這樣,就明顯變黑了.....
只是我在想,台灣人很少人敢爭取自己的權利,
像很多公司是連加班費都沒有的,大家卻為保工作而不敢吭聲....
難道,台灣的勞工就不能反應嗎?..
又,如果站在顧主的立場,
要做到完整的勞基法規定,
若是新興公司,根本 不可能,
是不是應該有 一套方案是給新興企業使用的呢?...
回歸正題....,我想請教的是,
如果我反應了會有什麼後果呢?...
請大家一同來分享吧...
是這樣的,台商多半都是責任制加時間制,
時間到加工作做完才能走人,
像我們公司小月的時候,也是不可能工作做完就走人,
現在大月,也是工作要做完才能下班 ,
不然明天就準備被另眼相待了...
再補充一個,我們公司大月有四個月,其中,最忙的時候天天加班到12點甚至更晚都有,隔天還是8點半上班,
雖然過12點有二個小時大夜的假,
可是,對員工健康而言,
這樣真的要人命....
再來,勞基法規定產假是8週,含坐月子,
可是我們公司只給一個月的產假就要人家來上班....
這樣是不是太超過了...
大家都為同事打抱不平,
雖然公司忙,但員工健康 不是公司的本錢嗎?....
台商還是太多呆商了....
只想到短視近 利 ...
還有補充一項..
年假是到公司就有,還是要工作滿一年才有呢?....
上面的問題我找到答案了,謝謝..^^
4 個解答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最佳解答
我是覺得先和公司主管或是人事反應看看如何~
這是代表尊重及處理事情的順序~
就像有人覺得你工作做的不好、不完善~
你是希望對方直接找你主管告狀呢?
還是先告知你讓你有改進的機會?
若是你先去檢舉了,不只工作可能會丟~
(即使沒丟掉工作也是公司的黑名單吧!)
再來是會被當做是心患(最終結果還是會丟工作、被逼走的)
或是個很計較的員工(因為公司並非完全不給加班費)
其實工作的加班薪資該如何才公平很難定論,其實覺得不公平大可不加班~
我自己是會拒絕加班~除非有我覺得合理的加班薪給~
但是不見得每個人都能拒絕加班的~
現在公司幾乎都採責任制~
哪來的加班費可領.....我就是可憐的一員~
一開始不知道還笨笨的加班,後來知道沒加班費~
做到累死都要趕在下班前做完(人的潛力真是無窮啊~)
- 2 0 年前
我在安親課輔班任職一年三個多月..5月26日因告訴老闆周六(6/4非上班時間也無加班費)無法幫忙發傳單老闆才告知我其實並未幫我保勞保(93年向老闆要求老闆也向我索取資料告訴我要幫我投保).6月2日遭到資方開除並且即日生效.開除理由也告知為因我對公司制度有微言,扇動其他員工要求勞保及加班費.並且不配合義務加班導致資方不好管理===這就是我向主管反應的結果
你可以先問問看有沒有人反應過..結果又是怎樣再來決定
也要看看你自己還想不想繼續在那工作..如果有考慮換工作..就可反映.如果雇主因此要求你離職你可以領取資遣費..你可以找勞工基準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參考資料: 自己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不曉得貴公司是屬於哪一種型態的公司,基本上請先將勞基法條先看一下,
像女性員工的加班時間就有一定時數及時段的限制,公司基本上依勞基法
走,有因公司業務型態不同,大原則不變,部分內容會有不太一樣的地方,如
是約聘制的就不一樣,我想您應該跟貴公司人事單位先詢問一下,不要貿然
去做, 爭取權益我想還是要要先了解法令,有些事情不是如表面妳所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