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的必要條件
如題,最近我粉想粉想出國去玩
但是我目前剛考完大學指考(不知道有迷有學校念)
而且我又滿18歲(有兵役的問題)
請問我啥時可以出國去阿?
3 個解答
- MorganLv 62 0 年前最佳解答
首先您要先找出國的旅遊團,
再辦理護照,
那樓上大大,已經把辦理護照的規則詳盡敘述了,
我補充一些意見,
您說您滿18歲了,
兵役管制的年紀是18歲~40歲,
因為您尚未讀大學,所以學校也無法幫您辦理"役男出國核准",
所以您要回戶籍地的鄉市鎮區公所的兵役課,
辦理役男出國核准,
您要帶;
1.護照及護照影本;
2.身分證及私章;
3.法定代理人或父母身分證及簽名(一定要跟父母親去);
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撥105問您戶籍地的鄉市鎮區公所的兵役課的電話詢問.
辦理完會在護照上加蓋戳記,
不放心我建議您把核准公文帶在身上,
因為我們遇過很多"兩光"的鄉市鎮區公所的兵役課承辦人(沒有說壞話喔~),
差點上不了飛機.
參考資料: 相關工作 - ㊣小羽㊣Lv 42 0 年前
台灣初辦護照─
(一)、所需證件:
效期不足一年的舊護照
護照申請書1式。
照片2張(6個月內拍攝之2吋光面彩色脫帽正面半身照片,人頭長度約2.5到3公分,背景白色,勿著軍警制服或戴墨鏡),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背面請寫姓名。
國民身分證正本;14歲以下、沒有身分證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黏貼於申請書正面;14歲以下、沒有身分證者, 請繳交戶口名簿正、影本,或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的正、影本。
申請人如果不能親自申請,可填寫申請書背面的委任書,並貼妥受託人身份證影本,委託他人代理(受託人須帶身分證或服務機關證件)。
詳細手續,可上外交部護照辦理須知查詢。
(二)、費用:
向收費櫃檯繳交護照規費1200元
(三)、工作天數:
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件為5個工作天。
特殊身份─
接近役齡及役齡男子(年滿16歲當年1 月1 日起至屆滿40歲當年12月31 日止)及國軍人員於送件前,請持相關兵役證件(軍人補給證、退伍令、國民兵證書、免役令等證明文件正本)先送國防部或內政部派駐本局第13號及第15號櫃台在護照申請書上加蓋兵役戳記(尚未服兵役者免持證件,直接申請加蓋戳記),再赴相關護照收件櫃台遞件。
未在學役男,及19歲在學役男,須檢附戶籍所居地鄉(鎮、市、區)公所核准的「役男出境申請書」乙份。
20歲(70年次以上)以上在學役男在緩徵期間申請短期出國(2個月內)旅遊、觀光,可比照一般民眾申辦護照,惟出國前須持護照向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或兵役課申請入出境許可。
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表示同意,並黏貼簽名人身分證影本(但已結婚者,不在此限),倘父母親婚姻狀況不存在者,請檢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以確定其監護權。
辦照地點─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北局本部: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2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3樓
護照查詢專線:(02)23432807、23432808。
傳真:(02)23432819
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00 (中午不休息)
疑難雜症─
持照人更改中文姓名、外文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正,應換新護照(更改中文姓名、出生日期或變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繳交戶籍謄本乙份)。
護照效期不足一年者,始可換照。
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翻譯者、外文別名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舊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申請換發新照須延用舊照外文姓名。
美國簽證
受理單位: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簽證種類:觀光/商務簽證B-1/B-2、學生簽證F-1/M-1、
一、觀光/商務簽證B-1/B-2
需要證件:
1.護照
2.申請書1份,可以使用傳真機索取回傳的表格。
請用傳真機撥886-2-2547-4898 聽取相關資
訊。所有簽證申請表必須以英文填寫。
3.照片1張,5公分見方,全臉正面,頭頂至下巴
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6個月內近照,白色
或灰白色背景,黑白或彩色照皆可。
4.提出能證明申請人去美國的目的以及旅行後會
離開美國的證件
5.會視審理需要要求附加其他文件
6.劃撥收據正本
7.如有舊護照,請一併提出審核
8.其他對於取得簽證有幫助的文件也請備好
滿14歲至79歲之申請者均須親自面談
停留期限:由移民官員核准,最長6個月
效期:不等(3個月至5年)
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或旅行社送件給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及預約面談時間。
a.資料處理中心的服務費是每人新台幣240元,請
先至郵局繳納,郵政劃撥帳號﹕19832104,戶名﹕
台灣源訊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b.費用:台幣3400元,請先至郵局劃撥入帳,劃
撥帳號是﹕19189005,戶名﹕美國銀行代收美國
在台協會簽證手續 費專戶。
c.再將兩張劃撥單收據正本連同有效護照.簽證表
格至預約服務單位掛號
**如公司預約掛號收NTD4000 (掛號費+美簽費+
快遞費)如快遞送客人家可扣NTD150
備註:觀光、留學、商務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必需將相關文件交給和美國在台協會簽約的預約服務公司-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
d.掛好號後,掛號處理中心會給每位申請者一個人一個密碼,申請人利用此密碼
和美國在台協會預約面談的時間.可上網www.visaagent.com.tw
或電話:02-2547-4898辦理預約皆可.
住在台北縣市以外地區申請人可以掛號郵寄辦理掛號:
並預約同一天在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e.面談好後,證件由快遞公司送還,需付NT$150元整快捷費用
二、學生簽證F-1/M-1
需要證件:
1.DS-156申請書1份,所有簽證申請表必須以英文填寫。
2.16~46歲的男性申請人必需另外繳交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DS-157。
3.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人聯絡資料及工作履歷表DS-158。
以上表格皆可用傳真機索取回傳的表格。請用傳真機撥886-2-2547-4898 聽取相關資訊。
4.照片1張,5公分見方,全臉正面,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黑白或彩色照皆可。
5.劃撥收據正本
6.全戶戶籍謄本
7.證明足以支付在美國學費及生活費的財力證 明,如存褶正本
8.入學許可I-20,或由美國學術機構核發之IAP-66
9.最高學歷英文成績單,畢業證書
10.新舊護照
停留期限:不等(視個人情況而定)
效期:由海關方面決定
費用:新台幣3400元,請先至郵局劃撥入帳,劃撥帳號是﹕19189005,戶名﹕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
備註:觀光、留學等簽證申請人必需將文件交給和美國在台協會簽約的預約服務公司-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
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或旅行社送件給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及預約面談時間。
資料處理中心的服務費是每人新台幣240元,請先至郵局繳納,郵政劃撥帳號﹕19832104,戶名﹕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如何送交文件給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的詳細說明,請查閱 http://www.visaagent.com.tw/
所需工作天:3到6個工作天
收件時間:非移民簽證的申請需事先預約。
取件時間:美國在台協會將透過快遞服務發還辦好簽證的護照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
電話:上午9:30至11:00,下午1:00至3:00。非移民簽證的語音資訊,請撥(02)2162-2000;有關申請非移民簽證的程序或建議,請撥(02)2162-2400。
加拿大
1. 申請表 ( 表格上須本人簽名 , 簽名須與護照同 )請提供公司名稱、地點、電話、職稱及月薪及在職時間( 最好附上名片以利作業 )
2. 護照正本
3. 照片一張
簽證手續費得經由台灣之任何一個銀行以跨行電匯方式繳納本組之簽證帳號細節如下:
解款銀行:匯豐銀行
分 行:建國分行
銀行代號:081
帳戶名稱: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帳 號:008-077737-388
一張匯單可包含數個申請件。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請在送件至簽證組前,先行辦妥電匯之繳款並憑電匯單收據連同簽證申請表一起送件。
旅行社及移民顧問公司:請在電匯單上填寫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及電話號碼
項目自十一月廿四日起
短期停留簽證 ( 單次 )NT$ 2,050
短期停留簽證 ( 多次 )NT$ 4,125
短期停留簽證 ( 家庭費率 *)NT$11,000
5. 工作天2天
送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11 時
領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2-4 時
6.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
台北市復興北路 365 號 2F TEL:2544-3410
PS:
1.申請者若 18 歲以下 , 需附上戶口名簿影印本 , 父母同意書,同行者護照和 VISA 的影印本
2.若子女和父母同行 , 請寫在同一張申請表上
3.若需要表格我們可寄給你們 , 請在簽名後送回
4.工作天由加簽辦事處決定最多四個工作天
5.加拿大多次簽: 以護照效期結止日為準 !
辦理加拿大過境簽証
適用TWOV (過境免簽證)
台北出發經溫哥華 <24HR>內立即轉機至美國城市期間 不進入加拿大境內各城市
不適用TWOV (過境免簽證)
台北出發經溫哥華<24>小時之內轉機至美國城市,但期間曾離開機場"進入"溫哥華市
或其他加拿大境內城市
台北出發"停留"溫哥華市或其他加拿大境內城市之後,再接機進入美國城市
以上兩種情況下,出發前敬請務必辦妥適用之加拿大入境簽證。
辦理加拿大過境簽証:
1. 短期入境簽証表格
2. 訂好全程機位的機票正本及影本。
3.第三國簽證正本及影本或第三國居留身份證明正本及影本。
過境簽證是免費的,但申請人在加拿大的停留期間不可超過 48 小時。
日本
受理單位: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Interchange Association,Taipei Office)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105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一樓
電話:02-27138000
傳真:02-27138787
1. 簽証種類、費用及所須工作天數:
簽証種類、數次、單次、過境
數次簽証:
5年有效,不限使用次數,每次停留期間90日
簽証費:1900 元
單次簽証:
3個月有效,僅限使用一次,停留期間90日
簽証費: 900元
過境簽証:
4個月內可於來回目的國途中各進入日本一次,停留期間15日 簽証費: 200元
簽証核發所須時間
受理至核發須一個工作天(即當日上午申請者,經受理審查許可,翌日上午可領取簽証。當日下午申請者,經受理審查許可,翌日下午可領取簽証。),遇假日則順延。
並且,本所為製作簽証,自申請日起至領取簽証日止,須暫時保管申請者之護照。
*如果您的行程中預定前往沖繩,申請簽証時請出示前往沖繩之証明文件(如機票等),則單次簽証免簽証費。
2. 必備資料
※依簽証申請內容,除下述各項資料之外,視個人狀況,必要時有可能要求 加附其他相關資料。
觀光目的
i 半年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另有舊護照者請一併提出)
ii 本所制定之申請表 一份(需申請者本人親簽)
iii 2吋相片一張,正面、脫帽、無背景、半年內拍攝
之証件照(生活照、電腦列印數位、合成相片恕不
受理)
iv 身分証正本及影本(正.反兩面)一份
‧若為團體旅行須加附「團體明單」
商務目的
除觀光目的之資料以外,加附:
i 派遣書(本所制定格式) 一份,並加蓋公司章及負
責人章
ii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証影本
iii 舊護照。無舊護照者,須提出入出境管理局核發
之「入出國日期証明書(過去十年)」,半年內有
出國記錄者,加附所前往國家 之相關証明文件
過境目的(旅行路線有限制,必須符合過境條件)
除觀光目的之資料以外,加附:前往第三國之簽証及抵達第三國之機票
探親目的
除觀光目的之資料以外,加附:
i 赴日理由書(須具體詳細)
ii 日、台雙方之親屬關係証明
iii 在日親屬為日本人時,須提出日本戶籍謄本及住民票在日親屬為非日本人時,須提出登錄原票記
載事項証明書
iv 舊護照。無舊護照者,須提出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証明書(過去十年)」半年內有出
境記錄者,須加附所前往國家之相關証明文件
v 必要時,須提出在日關係人之邀請信
※日方所提資料須3個月內所核發之正本。
受理及領件時間(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 時15分~11 時30 分 /下午:2 時00分 ~4 時00分
(星期五下午不受理簽証申請僅處理發証業務。並且,台灣國定假日及部分日本國定假日,本所休假暫停業務)
韓國
南韓
受理單位:台北韓國代表部(Korean Mission In Taipei)
簽證種類:觀光免簽證、商務簽證、
一、觀光免簽證
需要證件:
1.30天內觀光免簽證
2.超過30天觀光簽證:
˙護照正本
˙身份證影本
˙照片1張
停留期限:30天~90天
效期:
費用:免費
備註:
二、商務簽證
需要證件:
1.韓方邀請函
2.公司在職證明書
3.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影本
4.護照
5.身分證影本
6.照片1張
7.申請表1份
停留期限:30天~90天
效期:
費用:免費
備註:
所需工作天:2天
收件時間:週一~週五14:00~16:00
取件時間:週一~週五14:00~16:00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506室
電話:02-27588320
傳真:02-27577006
台胞證
工作天: 台胞新辦 6 個工作,台胞新辦急件 4 天
台胞新辦特急件 3 天,台胞加簽 4 個工作天
台胞加簽急件 3天,台胞遺失/損毀件17 - 19 工作天(亦可自行於香港機場當場辦理加簽手續)
代辦費用 新辦1,800元,新辦急件4天 2,800元
新辦特急件3天 3,000元),加簽700元
加簽急件3天 1,100元,
台胞遺失或損毀件 3,300元
遺失急件4天4,500元,遺失急件3天5,300元
簽證效期 新辦5年效期,可多次進出 每次入前,需辦理加簽 。入境可停留天數1~3個月。
●新辦可停留3 個月 但須於效期結束前出境,如需超出效期才出境,可前往當地公安局辦理延期。
●加簽/可停留3 個月(同上)
所需資料 新辦者: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2.兩吋三個月內近照一張
3.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之有效頁影本
4.若台胞證仍有效期卻重新辦證,將被退件且收手續費100元。
5.記者/公務員及身份特殊者須附上行程表
6.過期台胞證正本(新辦者免)
7.即日起凡8歲至15歲小孩申請台胞新證或台胞加簽, 須加附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或戶籍謄本(三個月內)一份, 另須加附申請表一份.(表格請向證照組索取)
香港機場--加簽時間:09:00~21:30於17號登機門旁。全年無休
澳門機場--加簽時間:09:00~17:30 全年無休
香港 電子簽證
1. 效期 : 2個月 可進出2次 停留14天
2. 資料 : 清晰 護照影本 效期6個月以上
3. 資格 : 出生地為 台灣 或 大陸
4. 工作天 : 1天(香港機場21櫃台領取)
5. 費用 : 600元
6. 備註 : 30天內 只可申請 2張 電子簽證
不需繳舊港簽
中文姓名沒有電碼應對者 不得辦理
有 美國綠卡 或 雙重國籍 均不得代辦
香港 簽證
工作天 (單次觀光) 5-7天
(一年多次) 5-7天
(三年多次) 5-7天,急件4-6天
若為遺失件,則工作天會拖得比較久,約30多個工作天。
代辦費用
(單次觀光) 950元
(一年多次) 1,550元
(三年多次) 2,800元
簽證效期 (單次觀光) 3個月效期
(一年多次)1年效期
(三年多次)3年效期
香港過境持有效之台胞證進香港只能停留7日以內,爾後必需進入大陸地區,取得入、出境證明,回程進港亦同;若持台胞證進港,而不去大陸者,出境香港時會被罰款,且會在香港移民局留下黑名單,造成日後港簽簽證困難,請留意!
所需資料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兩吋三個月內近照一張(不可污損、戴帽子、穿軍警制服等)不可使用背面為黑底的快照,人頭比例也不可太小,不可與護照及身份證相同。
護照影本(若無護照可不用附上,但是需給屆時新護照上正確之英文名字)
舊香港簽證正本
若舊港簽遺失了需前往警察局報案附上遺失證明單正本及 遺失報告書(詳細說明遺失日期地點經過)才可辦理新證 ◎申請單次港簽不需繳回舊港簽
馬來西亞 -- 簽証費用
1. 護照正本 ( 確定護照內有簽名 )
2.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3. 2 吋 2 張
4. 費用 : 800
5. 效期2個月,多次入境
停留期限第一次60天,第二次後由海關決定
6. 兩個工作天
*備妥前往第三國之機票可享72小時過境免簽證之待遇
7. 辦件單位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
電話:(02)2716-7075
送件時間:09:00-12:00 (週一~週五)
領件時間:14:00-17:00 (週一~週五)
泰國
一、觀光簽證
需要證件:
1.申請表
2.護照正本(其有效期需有6個月以上)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照片2張(2吋)
停留期限:90天
效期:單次
費用:新台幣850元
二、落地簽證
需要證件:
1.個人2吋照片1張 2.申請表(直接在曼谷機場填寫) 3.護照正本(有效期須於6個月以上)
停留期限:15天
效期:單次
費用:1000泰銖
備註:抵達機場時,前往「Arrival Visa」櫃檯索取申請表辦理即可,現場取件。
辦件單位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150號7樓
電話:(02)2712-1882
送件時間:09:00-11:30 (週一 ~ 週五)
領件時間:09:00-11:30&16:00-17:00 (週一 ~ 週五)
泰國商務簽證
效期 : 單次三個月;多次一年
停留天數 : 最長可停留兩個月
費用:
單次:NT$ 2,000
多次:NT$ 4,600
須2個工作天
必備資料:
身份證影印本1份
護照正本(六個月效期)
二吋照片1張 (半年內近照)
另備資料 : 公司保信.對方邀請
對方公司投資證明貳佰萬泰銖以上
菲律賓--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
一、單次簽證
需要證件:
1.護照
2.身份證影本1張
3.照片1張
4.機票
5.公司負責人出具之旅行目的說明(商務簽證必備)
6.公司營業或登記證(英文翻譯、商務簽證必備)
停留期限:59天
效期:3個月
費用:新台幣1200 元
二、多次簽證
需要證件:
1.身份證影本
2.照片2張
3.申請表1張
4.公司營業登記證
5.公司簡介
6.公司執照
7.公司負責人,必須使用公司紙,寫信給菲律賓駐華代表,說明申請人職稱及行程目的。
8.可用傳真,如資料備齊,請逕洽面談時間
停留期限:59天
效期:3個月
費用:3個月新台幣1500元;6個月新台幣2700元
所需工作天:2天,趕件工作天一天,費用2000元
持美國護照入菲律賓免簽證21天
注意80歲以上老人需附上公立醫院所出示的可搭機證明,15歲以下者須由其父母之一陪同成行,若父母不克陪同者,須事先向菲國移民局提出申請
收件時間:週一~週五08:00~11:30;13:00~17:00
取件時間:週一~週五08:00~11:30;13:00~17:00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107號4樓
電話:02- 27786511
傳真:02- 27784969
印尼---印尼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落地簽證
需要證件:
1.持效期六個月以上之護照
2.來回機票
前往指定的落地簽證櫃臺辦理落地簽證。
停留期限:4-30天
效期:4-30天
費用:25美金
備註:簽證費用依停留天數不同收費不同:
1.美金10元有效停留天數為3天
2.美金25元有效停留天數為4-30天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37號12樓
電話:02-87124570 傳真:02-87124567
汶萊
入境簽證
1.六個月以上有效期之護照正本及影本
2.進出汶萊國際航段班**票正本
3.二吋照片二張
4.ID 影本
5.請附汶萊飯店資料
6.工作天為三天(即今天早上送件,後天下午領件)
費用:個人單次入境費用$1300
團体單次入境費用$1100
多次入境-NT1050 元
注意事項:
1.簽證申請表格每一欄均需填寫正確資料,若無 者請填NIL。
2.申請多次者若只持單次進入汶萊之機票正本,
須說明申請多次支原因並提供汶來的連絡人
資料。
3.星期一至五早上九點至中午十二點收件,下午
二點至五點領件。
4.簽證效期為一至三個月,視行程發給。
5.每次入境汶萊至多可停十四天,可在當地辦理
加簽,至多二次。
72小時過境簽證 :
單次過境費用$800
二次過境費用$1000
所需資料 :1.行程表和公司資料
2.目前住址和在當地的聯絡人資料
*團体簽證申請者(十人以上)需另附團体名單一份,需經第三地或第三國,才適用此簽證
越南簽證
單次入境,停留期限一個月 NT$1200
多次入境停留—期限三個月 NT$4300、
六個月 NT$5300、一年 (只能代領)NT$4200
所需資料: 身分證影本和護照(6m有效)正本、
影本各一份
兩吋照片3張,訂位紀錄(正確入越日期)
工作天 : 5-7天
效期:一個月 停留天數:一個月
受理單位 :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 辦事處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65號3樓
電話:(02)2516-6626
緬甸簽證(觀光、商務)
所需文件 :
護照影印本1份
身份證影印本1份
2吋相片4張
工作天 : 四天
費用 : 單次1200,效期1個月
印度
所需文件 : 護照正本(6m有效)
身份證影印本1份( 驗後發還 )
2吋相片二張;(商務)另加邀請函
NTD1300/180天多次入境簽
工作天 : 今天送件明天拿件
收件時間:早上9:30 - 中午12:00
領件時間:下午3:00 - 下午5:00
印度台北協會
地點: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010室
電話:(02)886-2-7576112/3
傳真:(02)886-2-757
Mail : ita@msl.hinet.net
尼泊爾簽證(落地簽證)
準備資料
1二吋照片三張
2.護照正本請本人簽名,護照效期須滿半年,一年以上有效;蓋簽證之空白頁數
兩頁。
3.身份證影本
4.個人基本資料
(個人聯絡地址及電話,任職公司名稱、地址、電話及職位。)
費用:美金30元 ,首次入境60天
以色列簽證有效60天,單次入境可停留三個月
1.簽證表格兩份,須申請者親筆簽名
2.照片兩張
3.護照正本(有效期限須比預定在以色列停留多六個月以上)
4.簽證費用600元
5.機票訂位記錄或機票影本
6.名片
7.英文行程表(觀光簽證申請者)
8.邀請函(商務簽證者)
填寫表格注意事項 :
1.第八項“職業”欄請詳細填寫申請人所任職公司名稱及職位。
2.第十四項“訪以目的”請盡量詳細填寫,如朝聖,參加某以色列千禧年活
動,參加某會議,拜訪朋友,隨配偶參加某活動等等。
3. 第十五項“在以色列住址”請詳細填寫在以色列停留城市及下榻旅館,
填寫“Local Hotel”將不會被接受。
4.請於出發前7~10天提出申請,通常簽證需要3天的工作天完成。
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國貿大樓24樓2408室
Tel: 02-27579692
Fax: 02-27577247
簽證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30至中午12:00
墨西哥
i. 觀光簽證(本人必需親自申請面談, 申請人已滿60歲可由家人代辦)
A. 效期:三個月單次
B. 簽證需要時間:工作天四天
C. 工本費:簽證費用依每月初匯率調整(約1560元,D. 請先打電話查詢。(自備整數)
E. 簽證需要文件:1. 申請表一份(除地址外,2. 須全以英文填寫)
3. 二吋照片三張(半年內之近照)
4. 護照正影本各一份(效期半年以上)
5. 墨西哥來回機票正影本各一份
6. 國際信用卡正影本或銀行存款證明正本
7. 英文在職證明
ii商務簽證
A. 效期:三個月多次
B. 簽證需要時間:工作天四天
C. 工本費:簽證費用依每月初匯率調整(約3650元,D. 請先打電話查詢。(自備整數)
E. 簽證需要文件:
1. 申請表一份(除地址外,2. 須全以英文填寫)
3. 二吋照片兩張(半年內之近照)
4. 護照正影本各一份(效期半年以上)
5. 二選一:
墨西哥商務辦事處(商務組)推薦函
(申請專線:02-27576526)
公司在職證明正本及墨西哥客戶邀請函影本各一份
6. 檢附前次六個月內的商務簽證
墨西哥商務辦事處簽證組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9樓2905室(世貿中心國貿大樓)
TEL:(02)2757-6526
FAX:(02)2757-6180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AM09:00-11:30
領件時間:週一至週五PM02:30-4:30
南非簽證須知
一、觀光簽證
•申請表格一份
•來回機票訂妥位置(航空公司訂位紀錄或機票影本)
•照片一張
•護照正本(持照人應在護照上簽名)
二、商務簽證
•申請表格一份
•公司出具保證信函(須銀行背書)
•來回機票訂妥位置(航空公司訂位紀錄或機票影本)
•照片一張
•護照正本(持照人應在護照上簽名)
三、過境簽證
•申請表格一份
•下站國家簽證
•來回機票訂妥位置(航空公司訂位紀錄或機票影本)
•照片一張
•護照正本(持照人應在護照上簽名)
四、團體簽證
•申請表格每人一份
•旅行社出具保證信函、名單及行程表
•來回機票訂妥位置(航空公司訂位紀錄或機票影本)
•照片一張
•護照正本(持照人應在護照上簽名)
收件及發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30
團體簽證須七個工作天,其餘皆須四個工作天
南非 South Africa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3樓(105)
電話:02-2715-3251
象牙海岸( Cote D'voire )簽證須知
一、 必備要件
1.申請表五份,二吋照片五張
2.身份證影本
3.護照正本
二、 注意事項
1.須二個工作天
2.簽證費NT$2000
3.須注射黃熱病疫苗
4.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馬拉威共和國駐華名譽領事館
約旦 -- 簽證費用
1.相片2張
2.工作天數4天
3. 單次簽證費用NT:1200.-
多次簽證費用NT:1700.-
4.簽證效期 {有效期三個月}
5.入出境次數單次
必 需 資 料 1.護照正本。
2.英文在職證明。
3.身分證影本。
4.公司名稱,地址,電話,住電
話,職稱。
5.對方聯絡人資料。
注意事項:
商務需附上邀請函
持中華民國護照可辦落地簽
約旦商務辦事處
The Jordanian Commercial Office
地址:台北市忠誠路二段110號1樓(111)
電話:02-2871-7712~3
埃及--簽證費用
1.護照正本
2.兩吋照片一張
3.機票正本
4.身份證正本
5.請附公司名片 或 學校名稱 地址 電話
6.單次2200 元 兩次2700 元
7.因為要送香港簽 工作天為六天 實際領
到天數約七天以上 (觀光:落地簽)
8.效期兩個月,可停留ㄧ個月
德國觀光簽證
1) 必備文件:
護照:經持照人本人簽名,其效期至少為簽證效期另加三個月以上。
A.申請表:以德文或英文詳實填寫,並經申請者本人簽名。
B.二吋近照二張(照片需相同),一張黏貼於表格上,另一張背面填妥申請人英文姓名拼音及身分證號碼後浮貼於表格上。
*照片需為三個月內之2吋光面、脫帽、五官清晰(瀏海不得過長、不可著黑色高領)、正面半身之彩色證件照,背景須為白色,不接受戴墨鏡照片、合成照片或快照。不符合規定者, 恕不受理。
C.填寫簽證申請聲明。
D.身份證或外僑居留證 ( ARC ) 之影本。
E.家長同意書:十八歲以下之申請者需家長或監護人簽署同意書,並附身份證及戶籍謄本或其他監護權證明影本。
2) 申請手續:
A.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B.可授權第三者代為申請,如旅行社。
C.一般處理時間:一個工作天。
3)費用: 停留30天---25歐元,請以新臺幣支付。
停留90天—35歐元
簽證組專線:(02)2518-4088
紐西蘭 個 人簽證
所需文件 1.申請表一份
兩吋照片一張;
2.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3. 身份證影印本;
4. 簽證費2,650元。
注意!! 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且經濟未獨立子女,在下列情況下則不需付費:
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同一類別簽證、包含於同一申請案件且與主申請人同行。
同行的配偶及子女資料,應填入同一表格第13欄內。
5.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另具填一份父母同意書〈您可自行書寫或利用本組提供之制式表格〉。
送件時間:早上 9:00至12:00
取件時間:下午 2:00至 4:30
簽證處理時間:兩個工作天 (本組保留更改工作天數之權利)
紐西蘭商工辦事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110基隆路一段333號國貿大樓25樓2501室
電話:02-27577060
傳真:02-27576974
MOROCCO摩洛哥簽證
所需文件 : 1、2吋相片3張
2、護照正本與身分證影本
3.公司保信銀行背書英文版在職證明、英
文版公司保證信(必要文件,內容需提及預計入出境摩洛哥日期和保證如期離境)、 在職公司往來銀行保證信(英文)
4、機票正本
5、邀請函
單次旅遊簽效期3個月,可入境30天,三個月效期的多次簽,一次入境20天。
5-6工作天,費用為3200元(向港申辦港幣200元)
**摩洛哥簽證無法在台簽發,須透過旅行社至第三國申簽
領事館地址:香港九龍尖沙咀海運大廈海港塢042 室
查詢電話:+852-2736 7286
簽證部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02:30至17:00
澳洲簽證
申請類別:676 (短期觀光簽証)
所需資料
1.護照正本
2.詳實填寫申請表壹份並親自簽名 (48號表格)
3.未滿18歲者,須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之正影本
4.旅遊行程表或來回機票
5.在職證明或休假證明
6.身份證或外僑居留證之正影本
7.年齡超過70歲且欲申請短期觀光簽証,須提供指定醫院開具之 健康證明 (請參考指定醫院名單) ,及購買附加醫療保險之海外旅行平安險
8.以觀光簽證赴澳進行課程不超過三個月之短期遊學者,須提供指定醫院之健康及胸腔X光檢查報告 (請參考指定醫院名單),若課程在四週以內則免
簽証效期:
最多四年,單次或多次入境,每次停留可達三個月
簽証費:
每人NTD2,700 (如果簽證未獲核發,申請費用亦不予退還)
申請簽證及核發簽證時本人須在台灣
收件及領件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12:00
作業時間:
兩個工作天
受理單位 : 澳大利亞簽證服務處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605室Tel:02-87254250 Fax:02-27576040
巴拿馬簽證須知
1、相片2張
2、個人基本資料
3、正確出入日期
4、訂位記錄
5、機票影本〈領件用〉
注意事項1、簽證效期:三個月(停留期限一個月),可向當地移民局申請延期每次一個月,最多兩次
2、若是搭乘長榮航空亦可免簽證,旦需向長榮航空買旅卷。
3.工作天兩天,費用單次1000元兩次1200元。
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
台北市天母西路62巷9號3樓
電話 2874-9034 fax 2874-9030
巴西簽證
1、5X7 CM 相片3張,護照正影本
黃色和白色申請表一份
2、最近三個月內存摺正本(餘額須12萬元以上)或扣繳憑單正本(需40萬元以上)
3、英文在職證明銀行背書(需按照範例繕打)
4、未滿18歲無父母親陪同出國者,應附家長簽署同意書
5、機票(領件用)
觀光簽證效期自核發日起90天入巴西
工作天需6天
費用3000元(商務簽5000元)
注意事項
1、個簽請至少於出國前五個工作天送達巴西商務辦事處
2、申請表格必須親簽並應與護照簽名一致
3、申請者須附確實而完整之資料及文件,缺少任何一項本中心得予以退件,申請者重新申請送件
4、為避免申請者資料錯誤,本中心提供表格及英文保證信函範本
5、本人領件,攜帶收據及私章
6、委託他人領件,攜帶收據及申請人授權之委託書(旅行社加帶公司印章)
7、持有簽證到達巴西,請求入境時如發現屬禁止入境者,仍無權進入巴西
8、可攜帶價值五佰美元以內之物品,也可另於巴西境內免稅商店購買五佰美元以內之商品
巴西商務中心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6段197號5樓
電話:02-28357388
送/領件時間 : 09:30 - 14:00(星期一至星期五)
捷克簽證(個、團簽)
1、正確進出日期
2、近照2張﹝需白底﹞護照正影本一份
3、身份證影本
4.個人基本資料家裡、公司的地址、電話
效期 : 六個月最多停留30天
工作天 : 4~~5天(每年寒、暑假及連續假日前,工作天數可延長七至十天)
費用 : 單次1300,兩次3500(申請表兩次,照片4張)
收送件時間 :1000~~1230
注意事項
1.申請表格請以英文打字或英文正楷書寫
2.各旅行社送領簽證時,請務必攜帶公司章,如未攜帶
公司章則不能領件
3.申請簽證時請將護照封套取出
4.簽證人數達十人以上,請另打一份大表格:英文姓名
、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國籍(Taiwan, R.O.C.)
性別自即日起,簽證申請表格每份酌收工本費伍元,
而現場辦理則免收工本費
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台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6樓之1
Tel :(02)2738-9768 fax: 2733-3944
法國簽證
法國在台協會
台北市105敦化北路205號1003室
簽證事務專員:彭傑豪
開放時間:上午9:00至12:00
Tel:35185177 Fax:35185190
Email: iftaipei@netscape.net
所需文件:1.護照正本(有親筆簽名且
有效期3個月以上);小孩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2.本人親簽之申請表
3.兩吋照片一張
4.英文存款證明或旅行支票+來回機票影本或訂位記錄+行程表+已確認之旅館訂房證明或當地行政機關申請住宿邀請函+健康保險書(儘可能)
團:英文行程表+旅客名單+旅行社之英文保證信+確認之訂房記錄
費用:35歐元(約1500元)
工作天:3天
受理時間:一至五上午9-12
瑞士簽證---瑞士商務辦事處 (簽證組)
所需文件:1.本人親簽之申請表
2.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與影本各一份
3.身分證影本(外人需台灣外僑居留證正、影本)
4.兩吋照片一張(3個月內近照)
5.機票正、影本
6.英文在職證明或存款證明
7.商務:另附邀請函
8.探訪簽另需填擔保聲明書(本處制式表格需寄回瑞士友人擔保,預留ㄧ至二個月時間準備)
効期3個月至一年,可單次或多次入境,最多停90天
費用:1500元
工作天2天
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31樓3101室
電話:02/ 2720 1001分機 16 或 17 或18
傳真:02/ 2757 6984
e-mail:visa@swiss.org.tw
簽證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00-11:30
荷蘭簽證(觀商同)
1.本人簽名有效3個月以上之護照正本與影本
2.親筆簽名之申請表與制式行程表
3.兩吋照片一張
4.身分證影本或在台居留證影本
5.未成年者須附戶口名簿影本,父母未同行者請附英文家長同意書及身分證影本。
6.必要時,備相關財力證明。
費用:35歐元(約1500元)
(於 申 請 時 付 清 , 一 經 受 理 概 不 退 費,費 用 依 歐 元 € 匯 率 變 動)
效期6個月,停留最多90天
申 請 及 領 證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十 一 時 四 十 五 分 。 下 午 時 間 不 對 外 開 放 。
三個 工 作 天 ( 含 送 件 日 )。請 攜 帶 收 據 領 取 簽 證,旅 行 社 需 另 攜 公 司 章 領 件 。
荷 蘭 貿 易 暨 投 資 辦 事 處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三三號五樓B室
聯絡電話: 02-2719-8139
傳 真: 02-2713-0194
E-mail: tinalin@ntio.org.tw
丹麥簽證(挪威與冰島亦由丹麥發)
1.親簽之申請表(請用打字)
2.護照(九個月以上有效)正本(本人簽名)
3.六個月內之兩吋彩色照片一張(不收黑白)
4.身分證影本、機票/訂位紀錄、行程表
5.商務附邀請函或有銀行背書之台灣公司保信
半年効期:停留30天,多次進出
團簽: 1.團體名單兩份(以英文順序、務必註明有家族關係者並ㄧ起排列)
2.行程表及領隊之台北~歐洲來回訂位記錄
費用 1500元
工作天3天.
送件及領件開放時間 :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十二點
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1207室
Tel: (02) 2718-2101
Fax: (02) 2718-2141
E-mail : dtoto@ms18.hinet.net
英國簽證
所需文件:
1.有效6個月以上之護照正本
2.二吋彩色照片一張(六個月內且白底)
觀光:本人親筆簽名之英文申請表+英文一個月內存款證明,多次簽證者須附英文解釋函或英文行程表;商務:本人親筆簽名之英文申請表+英文存款證明或公司保信
團體簽證必須檢附以下文件:
旅行社出具之公司保證信、旅遊行程、團員名單(包含中英文姓名、生日、護照號碼、性別及原始報名旅行社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航空公司出具之確認機位證明(旅行社開立之證明,恕不接受)、飯店訂房證明、申請表格後面須註明申請者之間之關係。
工作天:個簽需2個工作天,團簽需3天
効期六個月可多次進出
費用2550元
ㄧ至五上午9-11送件,15-16領件
受理單位 :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
台北市100仁愛路二段99號福記大樓10樓
TEL: 2192 7045 FAX: 2393 1985
參考資料: 工作資訊 - 黃金臘腸Lv 62 0 年前
我記得現在好像沒有那麼嚴了
你可以打電話去當地的兵役科問喔
因為我記得假如你要出國沒有緩徵 好像也是要拿個什麼資料去他那邊蓋章
這樣才能辦簽證的樣子^^ 建議你打去兵役科問問看
這樣的回答會比較詳細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