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幫一下忙~20點
因為我男友之前在陸官唸大學去大發駕訓班報名
因為他過沒多久被分發回桃園~所以他根本去學開車沒超過5節課
他現在人一直在桃園也沒辦法去高雄學ㄚ~
我們打電話去問他們都說沒辦法轉讓~他們會一輩子幫他保留這個名額
已經過了兩年多還是沒任何消息~請問我們該放棄嘛??當初也繳了8000多ㄝ
3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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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狂劍痴Lv 42 0 年前最佳解答
寫一封存證信函,用情事變更原則通知對方解除契約(要寫明無法繼續上課學開車之事實及理由),並寫明請求限期(五日、七日、十日隨你寫)返還所繳納之學費。如果對方仍未理會,去提起訴訟(或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不過通常對方會主張應扣除你男友曾上過課之費用,但這也是應該的。
這種小額訴訟不建議你去請律師,自己來就行了,只要將資料收集齊全,很快就會判下來。
給你一個最高法院判決供你參考(記得訴訟時以書狀將此判決寫明,供法官參考):
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台上字第八四一號判決:「...(三) 解除權之發生原因,除民法債各篇之個別規定外,可歸納為給付遲延、給付不能、不完全給付、預示拒絕給付、情事變更、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等六者...」。
參考資料: 實務經驗 - 匿名使用者2 0 年前
我也不大清楚耶.我想應該只能放棄吧.錢沒了還可以再賺
- 阿亮Lv 62 0 年前
是否有當初報名的單據或是招生簡章呢?
一般不能轉讓(尤其是有上過幾節課了)的情況比較多喲,加上距離那麼遠,金額也非很高,所以透過當地調解或申訴的手段大概都不經濟,光跑幾趟就划不來了
所以建議你,放棄是最簡單啦,看開一點,生活也愉快
或者是,既然它可以一直保留,找個時間,先預約好,下去高雄把它剩的時數一天學完,這樣可能比較不會覺得可惜吧,也比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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