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雙掛號寄出後有一張-(回函.回執)
存證信函寄出後有一張-(回函.回執)
對方收到後會簽收在寄回.也就是雙掛號...
如果那張單子一直沒收到...代表?
1.回寄寄丟了?2.對方不簽收?3.其他?
這樣算數嗎? 還是跟沒寄一樣?
在自己身上的存信還有無效用?
可以一樣隨信件內容日期執行嗎?
已更新項目:
要怎樣知道拒收??? 謝謝!
1 個解答
評分
- 法律的迷途羔羊Lv 72 0 年前最佳解答
存證信函用於何時一、用於法律程序(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之前,作為對簿公堂時的證據。二、在為正式的行為或意思表示時(例如,對方違反契約規定,你想向對方表示終止契約時…),也可以存證信函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思,因存證信函係以雙掛號,郵局在對方收到時會作有紀錄,以免日後對方反口說沒有收到,滋生糾紛。因此基本上應該是對方拒收.而非遺失.建議您可以到郵局查詢一下.另外如果對方拒收存證信函.基本上對方也可能略懂法律知識.因為收下存證信函有可能會涉及時效問題!!
參考資料: 存證信函
還有問題?馬上發問,尋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