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解答
評分
- 2 0 年前最佳解答
中華民國專利法第79條有規定
發明專利權人需要在產品上標示專利證號之義務
因此,若仔細看市面上許多產品在包裝或產品本身都有標示專利證號
但是實務上,因為有些產品面積太小而無法一一標示
而您提及的DVD光碟,
光碟片本身因無適當面積可供標示,因此亦無法進行標示
而光碟片內容(影片、音樂等內容)則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
依規定,著作權係創作完成時即受到保護,不需申請與註冊,因此亦不頒予證書
,因此自然無從標示
還有問題?馬上發問,尋求解答。
中華民國專利法第79條有規定
發明專利權人需要在產品上標示專利證號之義務
因此,若仔細看市面上許多產品在包裝或產品本身都有標示專利證號
但是實務上,因為有些產品面積太小而無法一一標示
而您提及的DVD光碟,
光碟片本身因無適當面積可供標示,因此亦無法進行標示
而光碟片內容(影片、音樂等內容)則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
依規定,著作權係創作完成時即受到保護,不需申請與註冊,因此亦不頒予證書
,因此自然無從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