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達多少以上並需要稅?我現在是學生.月收入27.000~
*在此說明一下:我現在是學生.有兩份工作.(都是工讀性質)
一份月薪12.000元
一份月薪15.000元
這兩家公司都有寄薪資扣繳憑證給我.
*請問這樣一年的總所得(12.000+15.000)*12=324.000.
會達到繳稅的標準嗎?需要繳稅嗎?
*有需要在詳細的資料請發問.我會再補齊!
7 個解答
- 柔柔Lv 62 0 年前最佳解答
個人基本可以扣除的有~
免稅額74,000+標準扣除額44,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5,000元=193,000元
所以個人所得超過193,000元就要繳稅,自然也要申報,才能繳款和退稅。
如果以你總所得(12,000+15,000)*12=324,000來計算.
324,000-193,000=131,000*6%=7,860
所以今年5月申請時要繳7,860元
假如公司有預先扣稅(看扣繳憑單的扣繳稅額),那就從7,860元去扣除已繳稅額,才是你要補繳的稅額。
另外如果子女是就讀大專以上院校,還有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最高可扣除25,000元,但是本人單獨申報就不適用了。
有扶養親屬者,每人可扣除免稅額是74,000元,
扶養70歲以上親屬則是111,000元。這些都有可能改變申報的扣除額~
所以你衡量一下是否要和父母合併申報?!
或是不要用《標準扣除額》申報,改用《列舉扣除額》申報。
列舉扣除額一定要有單據的才算,大概有保險費(最高扣除24,000元)、醫藥費、房貸利息、捐款......等,你手邊的收據如果超過標準扣除額的44,000元,那麼就可以選擇用列舉扣除額申報,花多少報多少。
※按規定~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三十七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六。
參考資料: 高雄國稅局0800000321免費查詢 - 2 0 年前
你都已經收到扣繳憑單,所以一定要申報。若你的家人沒有扣繳憑單或其他收入証明,還可以申報他們當你的撫養親屬喔~!這樣就可以少繳稅或是不用繳稅,如果你每個月有被扣稅,還可以退稅呢~!
2006-03-01 13:28:07 補充:
沒有配偶也可以申報扶養親屬,我本身也是沒有配偶,但我母親沒有收入,我弟弟雖然滿20歲,可是他還在唸書,所以我可以申報他們兩個為扶養親屬。而我父親是小規模營業人,我就不能申報我父親為扶養親屬。如果他的親屬有需要申報所得稅,可是他的所得已經超過課稅標準,單獨申報也比較有利。
- 2 0 年前
有所得就需申報,但為減少無謂的稽徵程序,凡一個申報戶全年綜合所得總額(包括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所得)不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者,可不用申報。
以你目前的薪資來說,你沒有配偶,不需扶養親屬,是會達到課稅的標準,當個人所得達到課稅標準而未辦理結算申報者,稅捐稽徵機關除發單補徵本稅外,尚會依情節輕重程度,可按補徵稅款加處 3 倍以下的罰鍰。
因為標準扣除額會視情況有所調整,所以需視當年的規定,若有其它的疑問,你可以參考下列網址,裡面有提到如何申報,以及免稅額、扣除額等等、、、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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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 年前
個人所得一年超過19萬才需繳交人民所得稅
2006-03-01 12:29:43 補充:
這是只公稅局所知道的,若你所工作的地方公司並未申報所得稅,那你並不用繳交所得稅,夜市攤販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