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產假是否可領薪資
請問一下
我是從事美髮業的,美髮業者是否不適用於勞基法ㄋ
我工作十小時,只可輪休4天,常超時但不算加班,遲到一分鐘就開始扣錢
請病假扣一千,請事假扣一千外加一天底薪,曠職扣3千,還有原本預產期是在2月中因懷孕末期無法站立太久,所以在1月20號提早休息,<有開醫生證明,需臥床>公司規定產假30天,原本預計4月1號回公司上班,但公司卻說因為休息太久所以不己付產假一個月的底薪,請問公司是否必須給我產假30天的底薪,還是說公司可以不給,如果他必需己付卻故意不己付的話請問有什麼辦法ㄋ
請個位大大幫幫我
我在這家店做了4年了,公司卻是如此對待我心裡真的很嘔ㄋ
順便問一下年假是否也是由公司自訂的也是不適用於勞基法嗎?
這家美髮是知名的小林髮廊
真的無法可制嗎?
年假必須分上半年休3天下半年休3天
還規定3天必須連休不可分開排休
若碰到假日還要一抵二
這樣合理嗎?
3 個解答
- 2 0 年前最佳解答
奇怪了
我看勞基法排除條款從來沒看過美髮業排除適用
請別被誤導了
特別休假如果無法排定
則由勞工決定半數,雇主決定半數,解釋令有解釋。
請病假,依法給半薪,扣薪水一千元,是否超過你半薪,是就違法。
產假三十天,勞基法也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也違反,這是會移送法院的
申訴他吧
亂七八糟的規定
參考資料: 路見不平的人 - ?Lv 62 0 年前
美髮業怎麼會不適用勞基法呢?美髮業是屬於個人服務業,於八十七年四月一日起適用勞基法,所以說勞基法裡的所有規定全部都適用,勞基法規定的產假是56天,而且必須要全薪給付;而因遲到、事假及曠職都僅能就原本的薪資去扣,不能多扣;至於特休假(就是你講的年假啦),年資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至於特休假的排定方式是由勞雇雙方去協調的,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你現在要做的事就是把你的權益損失的部分跟雇主要求,如果他不肯給你,直接到勞工局申訴,屆時他們會請雇主出面說明。小小建議,請參照!
2006-03-30 16:37:32 補充:
To 各位:有關於美髮業適不適用勞基法,經查照勞動基準法規彙篇第539頁(93.12.31出版),它被歸於個人服務業-其他個人服務業-理髮及美容業,而又依據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94.10出版)第75頁,個人服務業於87.04.01適用勞基法,但是不管適不適用啦,大家都是為了提供可行的方法給發問者,所以請不要在鬥來鬥去,秉持著原本幫助別人的心態去回答問題吧!
參考資料: 勞動基準法規彙篇+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