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申復之定義及其程序
某國立大學想設立研究所.不料被教育部以教育環境及國內少子化現象為由緩議該校研究所之設立
學校接獲正式公文後決定提出申復.
請問申復之定義及其程序.
申復是訴願的一種嗎?
請問對於教育部決定.該校及該校學生得主張有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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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育部之前核准該校舉行試辦研究所學分課程..且連續5學期都允許試辦..突然發公文表示試辦停止
該國立大學開設之課程學分代表什麼意思..債權人的債權憑證?
或戰士授田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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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使用者1 0 年前最佳解答
信賴保護原則是行政法之重要原則,是比例原則外,一個重要原則。
學校受到教育部核准舉行試辦研究所課程,且已經連續舉行數個學期。
學員們都已經產生試辦研究所必定會繼續存在,而所修學分必定得學校承認且教育部核准正式成立研究所指日可待。
不料教育部以公文函知正式研究所成立緩議並且停止研究所之試辦,我認為這樣作為已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該校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要求變更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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