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版漫罵 法律途徑?
請問遇到留言版漫罵 要是報偵九隊 有用媽?
我同學被罵 他說要報
我笑她天真 這種是台灣一天發生幾百幾千次 不可能受理
請問各位大大 有可能受理?
3 個解答
評分
- 如是我道Lv 41 0 年前最佳解答
網路上的誹謗及侮辱行為 大多是針對〝暱稱〞(或其他代號)為之
換句話說 這些行為的效果根本不可能及於〝現實的個人〞
如果刑法的侮辱及誹謗罪所保障的法益 僅止於〝現實個人的名譽〞
(有可能包含暱稱的名譽嗎?)
除非誹謗及侮辱行為有指渉到現實個人的〝真名〞
否則在網路上對〝暱稱〞(或其他代號)的誹謗及侮辱行為
似乎難以成立侮辱及誹謗罪
(因為暱稱到底是何人 只有你自己知道 別人無從得知...)
任何案件 無論是否成罪 警方均有義務受理
只是在不可能成罪的前提下 報案這個動作似乎顯的多餘.......
參考資料: 個人看法 - 1 0 年前
我個人是覺得報案應該沒有什麼用吧!!!
就好像網路寶物失竊一樣!!!
警察對於這種案件都不太可能受理!!!
就算受理案件應該也會被吃掉吧!!!
參考資料: 曾經陪朋友去報過網路寶物失竊,警察給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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