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知識+ 將於 2021 年 5 月 4 日 (美國東部時間) 終止服務。自 2021 年 4 月 20 日 (美國東部時間) 起,Yahoo奇摩知識+ 網站將會轉為唯讀模式。其他 Yahoo奇摩產品與服務或您的 Yahoo奇摩帳號都不會受影響。如需關於 Yahoo奇摩知識+ 停止服務以及下載您個人資料的資訊,請參閱說明網頁。
房屋法律問題如何解決
我之前跟我男友同居,他是租債人,房子是用他的名字去租的,有一天我們要搬走了,而那時沒有錢繳房租,所以屋主要我們簽一張他用手寫的紙,上面說神麼怕有爭論所以以此張作為保險,...類似的話,但是我跟我男友最近分手了,最近我又收到烏主寄信給我說若不處理要送法院,而又說我是保人.(我身分證在屋主那.屋主要我押的).當時那張會是我簽名是因為那時我男友不再家,可是我已經跟我男友分了阿,這樣我還是有法律責任嘛?
請大家快快幫我處理?
3 個解答
- 漂浮藍Lv 52 0 年前最佳解答
依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又,第八十條規定,契約之相對人(你的前屋主),得訂一個月以上期限,催告你的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第七十九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所定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
綜觀你的條件,你是七十六年次,屬於未滿20歲的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不管你曾簽過任何契約,在相對人(跟你簽約的人)做催告請求前,契約效力都屬於不具有確定效力之契約。故,你的前屋主的主張基本上是無效的。
不過,若你在簽契約前,有跟他說過你有權自己決定所有事情,讓他相信你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話,就算你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契約還是有效喔。
再者,你要回想起前屋主到底跟你說過些什麼話,如果在簽約當下,你有被威脅、強迫或遭受其他外在力量、壓力致使你不得不簽約的話,你還可以依民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在脅迫終止後一年內,主張撤銷契約。
再者,你即將在明年滿20歲,記得,在你滿20歲當天,馬上用存證信函方式,通知他你拒絕承認那一份契約(依民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如此ㄧ來,你做保的部份即屬無效,他不能再向妳追索任何費用!!!!
最後,提醒你,以後簽約時千萬不要貿然行之,對於法律、契約條文不熟悉的話,寧可以後再簽,或找長輩、懂法的朋友一起審視過契約再簽吧!
2006-06-27 10:41:38 補充:
他當初強扣你的身份證是非法的喔!!!!你可以主張要回來!再者因為不是真正遺失,千萬不要去報遺失補發,否則,她如果提出主張,你會吃上官司的。
2006-07-01 01:19:56 補充:
你身分證被房東拿走有寫在所謂保證書中嗎?
如果有,如果他敢拿去做其他用途,你都可以依刑事罪責告他.(至於告啥就得等他犯罪了)
如果他真的說他可以拿去地下錢莊借錢的話,你就可以直接要求他返還(記得談判時要錄音),若他不歸還,就直接去警察局告他恐嚇吧!!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寫MAIL來問
canonry@yahoo.com.tw
來信要先自我介紹喔,不然會被我丟到垃圾信件喔!
絕無營業行為,如受本人招攬生意歡迎檢舉
參考資料: 讀書時的法律訓練跟自己處理相關案件的經驗 - 佑一Lv 72 0 年前
1.身分證先去辦遺失補發吧2.承租人是您男友,您幹嘛又簽一張什麼的,自討苦吃3.問題是您在該紙上做了什麼承諾,若您做了承擔債務承擔之承諾,那可能就沒救了,不過進入訴訟程序還會拖個一年半載,時間拖延是我們唯一策略,死賴著簽約人是您男友,是現在唯一策略
參考資料: 現代地政 林國文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