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個解答
- 1 0 年前
把心愛的孩子拿掉
不但傷身更是傷心啊!!
如果你堅持要拿掉
請看以下影片
http://big5.jiexieyin.org/show.aspx?id=2450&cid=47
記錄著一部關於女人,子宮內生與死的得獎紀錄片Bernard N. Nathanson醫師製作
「殘蝕的理性」以置於子宮內的微攝影機,記錄了一個五個月大胎兒在母體內的短暫生命,赤裸地呈現了晚期墮胎的實況。(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發行)
其實如果有問題無法解決
可以聯繫勵馨基金會
http://www.goh.org.tw/chinese/about/servpreg1.asp
本會在89年中旬規劃完成「未婚懷孕服務方案」三級服務模式,除加強第一級青少年性教育預防宣導外,也提供二級社工處遇及三級後續服務。無論是未成年少女或成年女性在面臨未婚懷孕一連串繁複抉擇的心路歷程時(要不要告訴父母?如何告知?墮胎或生產?結婚、單親撫養或他人撫養?),有專業社工人員可以陪伴,提供醫療、法律、處遇等相關諮詢,並透過電話、面談、家族協商等方式澄清疑慮,達成共識,以幫助當事人作出合適抉擇。我們相信透過「諮詢歷程」將有助抒解心理壓力、有效連結資源、理性作決定,降低未婚懷孕事件對個人造成的生、心理衝擊,避免終生遺憾與悔恨。
未婚媽媽之家:勵馨憑著多年運作少女中途之家的經驗,成立本會第一個未婚媽媽之家,針對欲生產卻無適當居住處所的未婚懷孕女性,提供安置服務,讓未婚媽媽在自身資源缺乏的情況下獲得完全的照顧,專心為生產、寶寶處遇及後續生涯作預備。
財團法人台灣省婦幼協會
「未婚懷孕」的另類選擇
對於新聞報導初生嬰兒遭到遺棄的事件,對從事未婚媽媽服務工作的我們而言,見到此種遺棄事件一再發生雖能理解,但深感遺憾。因為目前社會仍難接受女性未婚懷孕,婦女或是少女未婚懷孕時,週遭的親友往往不道德來批判指責懷孕者,使得在面臨未婚懷孕事件時,因社會道德壓力,也由於不知道如何求助,故往往以墮胎、或是遺棄寶寶來處理未婚懷孕事件。
目前未婚懷孕有社會資源的支持及協助,呼籲未婚懷孕的少女或婦女能夠在做任何決定前,向社會福利機構諮詢請求協助,不僅是幫助自己,也是幫助自己未出生的寶寶。 未婚媽媽諮詢專線:(04)25285556 轉社工組
兒女跟父母是很深的緣分,如果沒有緣不會到你家裡來。緣有四種:報恩、報怨、討債、還債。如果是報恩來的,你把他殺了,不但恩沒有了,還結了怨仇。下一次再遇到時,他就來報仇。如果是報怨來的,你把他殺了,怨上加怨,愈結愈深,生生世世冤冤相報沒完沒了。一般人不相信,不是不信就沒有,不信還是有;不管你信不信,這個事實決定存在。
釋迦牟尼佛講《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明確指出「墮胎」的人,生前必受重病及短壽之報,而死後還會墮入「無間地獄」,求出無期。
為什麼「墮胎」的罪如此的重? 因為「墮胎」相當於「殺阿羅漢」。 阿羅漢是一種小乘修行者,以斷除慾望,使自身清淨而證得 阿羅漢果位。為什麼胎兒與 阿羅漢可以相提並論呢?因為胎兒雖沒有修行,但因它身處腹中一切機緣使其無法為惡,所以胎兒也是一個完全清淨的生命,所以 佛陀將殺胎與殺羅漢的罪等量齊觀共同列入五逆重罪。這五逆重罪包括殺父、殺母、殺阿羅漢殺胎、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是佛法中最重的罪業。須受「無間地獄」之煎熬。
非但死後受「地獄」煎熬,生前亦須受重病及短壽之報,確實許多女子在「墮胎」後生理、心理所受的創傷是無可彌補的,「墮胎」往往成為生命中一個不可抹滅的疤痕。有些人「墮胎」後百病叢生,也有「墮胎」同時便受短壽之報,與胎兒一起身亡。即使不生病,心中的愧疚、痛苦煎熬,甚至疑神疑鬼的心情,其實亦已可比擬「地獄」之煎熬了。
這裡有白話的長壽經
http://www.666666.url.tw/3/3.htm
有問題或需要這本經可以寫信給我,我可以寄給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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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話可說Lv 41 0 年前
醫生是建議3個月內(12週以內)
人工流產手術一般分為,RU—486使用於懷孕六週以內的婦女,一種是不需擴張子宮頸,只用塑膠軟管置入子宮腔內吸吮妊娠組織,稱為「月經規則術」,適用於妊娠5週或妊娠不明顯的早期懷孕,優點是比較不會破壞子宮頸,缺點則為無法鑑別子宮外孕的可能性。另外一種是一般常用的「子宮擴刮術」,適用於妊娠6週至12週之女性。
- 1 0 年前
一般來說~最好就是在8個禮拜之內就要處理掉囉!
也就是兩個月!超過這個時間之後~難度就會變高了!而且對女生來說~也會比較危險唷!
但是還是建議你去找醫生評估一下唷!
這樣應該會比較好一點!
畢竟每個人的體質都不太一樣嘛!
參考資料: 婦產科醫生跟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