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作保人的法律問題
事情如下:外子的大姐開立公司辦理各項貸款均找外子之二姐担任保人,事隔多年其大姐因諸多原由欠下一堆債務而落跑,銀行於是找上保人(其二姐)並拍賣其名下房屋,但二姐夫心有未甘,又找不到大姐出面解決,於是回娘家找上婆婆索賠,而婆婆年事已高且無經濟來源故不予理會,二姐夫於是轉向外子索賠,外子以事出無名而拒絕,至此二姐夫即惡意將其閒置的汽車停至家門口,並且揚言:「我就是故意要放在你家門口,這是公用地你能奈我何?」話是不錯啦,但其惡劣行徑,我們真的沒有因應之道了嗎?外子因自家門口無法停車而屢遭拖吊,難道我們只能遂其所願,答應幫忙處理其所受損失的金額?有誰可以給我法律上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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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多謝指教,我們也想和平理性的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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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其三不五時即上門要求我們補償他的損失,動輒三字經問侯,我該如何?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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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gerLv 51 0 年前最佳解答
(1)就作保金額部分 根據民法保證以下規定
你們是完全無庸負責的! 這部份絲毫無需擔心
一來不是貸與人 二來又不是保證人 頂多道義上責任吧?(太虛無飄渺了....)
(2)再來是門口被停車問題
先看有否阻擋你們正常進出 有的話報請交通單位拖吊吧!
如果沒有 如你所述 公有地每個人都有停車的權利
你們只是找不到停車位才自認為有損害
可以試想一下 台北市有多少人找不到停車位 這樣他們要向誰求償?
但我印象中 好像有某交通法規提到閒置車輛霸佔路邊停車位的問題
也就是如果有一台車停放在路邊平常是完全沒在使用
似乎可以報請有關單位以棄置車輛來拖吊處理
你可以查一下你們縣市交通局的電話去詢問一下
(3)結論
如果停車問題沒救 我想就自己多走幾步路 停遠一點吧!
雖然大部分民間作法是刮花他車子或是刺破他輪胎
但此舉並不太建議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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