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繳所稅延遲繳,請問要去哪補繳? 感嗯~~
去年的所得稅未繳,所得稅約三萬出吧
至今年六月申報,已延遲近三個月
不曉得這樣的罰金是多少?
如題,要去哪兒政府機關補繳?
去補繳時,還需要帶什麼相關文件或證件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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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我很笨、、希望可以講的明白、簡單一點、、謝謝~~!!
4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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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年前最佳解答
1.如果自己去國稅局補繳,只有加收利息,
稅款三萬多,利息應該只有一 二百元而已.
2.國稅局發出補稅通知,
基本上只加收利息,
但是如果再遲繳就會加計滯納金(2天加1%).
我老板要繳稅494479(銀行扣款),
後來執行扣款時存款不足,沒有扣款成功,
一直到國稅局發出補稅通知才知道.
結果只加收利息1364元,
繳納期限延到7/30,
我老板還是直到8/1才叫我去繳錢.
去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的全功能櫃檯辦理.
帶身份證及錢就夠了.
快去繳吧!政府的錢賴不掉.
參考資料: ME - oskLv 71 0 年前
在稅捐機關發文`調閱`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加計利息免罰.帶著你的身分證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下載所得資料,然後拿著資料抄寫在申報書上,經計算後有應納稅額,跟承辦人員拿一張自動補報補繳繳款書,到銀行繳完錢後,再到國稅局辦公室完成申報手續.要帶的東西---身分證`足夠的錢`還有"人"------夠清楚吧!
參考資料: 由中和稽徵所提供 - 居禧設計Lv 61 0 年前
納稅義務人未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如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一規定,免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處罰及加徵滯納金;惟應依郵政儲金匯業局通行之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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