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婚姻狀態下,該怎麼保住孩子監護權?
在非婚姻狀態下,甲方(女)想請乙方(男)寫張切結(保證)書面,若以後2人沒在一起,男方得永久無條件放棄爭奪孩子監護權!
這書面需在非婚姻狀態下寫的!
請問能寫這種書面?
它有法律效用嗎?
在目前非婚姻狀態和未來結婚已婚狀態下都有用嗎?
這種寫法真的有保障甲方(女)嗎?
若不行,又該怎ㄇ寫?
2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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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年前最佳解答
民法親屬篇:第一○六四條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基本上非婚生子女,監護權都在母親身上.除非母親放棄或有下列情況:
第一○五五條之一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1.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2.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第一○五五條之二 父母均不適合行使權利時,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並審酌前條各款事項,選定適當之人為子女之監護人,並指定監護之方法、命其父母負擔扶養費用及其方式。
需由法院指定.你寫的切結書沒有用.
非婚生,因為未婚生子要獨自承擔一些問題,於理較站在母親這方.
婚生,因為要考量問題較廣,那就不適用於非婚生條款.要自己想清楚
若還不太清楚,可洽各地的市政府,有免費法律諮詢!
參考資料: 政府法律諮詢 - 1 0 年前
就像寫離婚證書一樣,監護權歸你,扶養費就由你們雙方去談了,剩下就給代書或律師,公證,或直接拿法院公證就行了.如小孩私來長大想認祖歸宗,那就是小孩的權利了,現在你可以得否認之,小孩成年後也可否認之,這是我最近從知識家學到的,希望能幫到你,我也是未婚媽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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