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發生損失,可報財產損失嗎?
我前幾個月賣了一間房子。
當初買時是568萬+12萬仲介費=580萬,
房貸金額482萬。
賣掉時是570萬(含仲介費),
代書幫我算了一算,他說我明年所得要列11萬的利得,
也就是說我要繳11萬的6%。
可是我明明就賠錢賣!
請問要怎樣列損失??
請各位大大說明,謝謝!(淺顯易懂)
4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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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衽Lv 51 0 年前最佳解答
如何列舉損失?就如同樓上所說的要找出原來買受的價格,如果是向建設公司買的,就向他索取原本的買賣契約書,如果是中古屋(應該是吧!因為有仲介費)要用原來的買賣契約書加上服務費的發票或收據來證明你確實是賠錢就可以免列所得。
至於十一萬是所謂的「財產交易所得稅」,一間房子一定有土地與房屋,土地部份因為已經繳交了土地增值稅,所以不用交。房屋部份則是以房屋的課徵現值(就是契稅或房屋稅單上有記載的那一項)的固定百分比(每年更換,今年是27%)做為你必須申報的收入,再併入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中計算,所以不一定是6%,有可能不用繳,也有可能要交40%!
參考資料: 從事仲介超過20年 - ㄚ哲Lv 71 0 年前
提列賣屋的損失~需先找到當時購屋的合約書或發票~如果你有留是最好~如果沒有打電話至建設公司說明你的用途~請他們影印合約內有提及總價的部分~並用印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再提出你賣屋的合約證明~如此就可以證明你賣屋是損失而非獲利~
參考資料: 房地產14年經驗 - 銅鑼燒扛面紙Lv 71 0 年前
問題是你買的合約上面是寫五百六十八萬賣的合約書上是五百七十萬所以等於說你有賺兩萬搞不懂你們代書算出來的十一萬是指什麼你在報的時候他是依合約書上寫為準買的時候並非是以你加仲介費用來算唷!!你有問過他十一萬是那裡來的嗎?
參考資料: 哇系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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