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民事庭判決後是否可上訴?
我有個朋友,與人有10萬元的互助會債務,原以為已用工作(當店員半年)抵消債務,但債權人於今年初在法院提出訴訟,並且取得簡易民事的裁決書。近日我朋友才得知此消息。由於他確實沒有回到戶籍地,也沒有人通知他收到傳票,要出庭等事實。請問是否還有可能重新抗告?
各位的協助,不勝感謝!
謝謝 andy 的回覆,我朋友當初確實太輕信人了,以為大家口頭約定就好,連勞保都沒有投保。
如果我們打電話去給那個債權人,同時錄音存證的話,是否就可以向法院提抗告,如果開始抗告程序,是否債權人就不能把那張裁決書轉給地下錢莊呢?
以下二點,我還是不懂:
1. 債主真的可以把裁決書轉賣給錢莊嗎?
2. 提出抗告的時效是否有限定?
我打電話去法院問過了,他們表示債權人不可以把債務轉給別人;尤其暴力討債是現在的檢察重點。
謝謝各位大大幫忙!
3 個解答
- andyLv 61 0 年前最佳解答
就您未提,簡易庭民事的裁決書已作成,且已送達到您朋友戶籍地,只是您朋友未能親自及時收到,按法院通常應該會以寄存送達、公示送達或送警察自治機關等方式以為送達,所以您朋友應該無法主張未收到相關法院文書來提抗告。
倒是您提到〝原以為已用工作(當店員半年)抵消債務〞,是否有任何證據可舉證此一償債協議?若當時僅是口頭約定,趕緊作證據補救(比如找債權人就此ㄧ約定談一談,並把他錄下來當證物,談之前最好先預設內容,以免債權人警覺避重就輕),人證應該也有吧,證據越多越好,據此去提反告。
2006-09-11 22:07:50 補充:
1、簡易民事的裁決書您朋友幾月幾號收到(郵局送達日)?2、似乎債權人只提民事官司。若您朋友證據(人物證)充分,甚至可以研究反告他刑事責任(濫告污告)+民事(精神)賠償。3、不過如同其他大大所言,若他已取得債權憑證強制執行令的話,以此類債權恐怕很難聲請緩執行。◎重複:趕緊去想辦法取得證據,當面錄音最好,電話只要清楚也可以,錄音時不要中斷◎●其他大大也幫幫想想辦法,拜託!●
2006-09-12 16:14:56 補充:
1、對方有權將債權移轉給他人。(就像銀行將債權轉給討債公司)2、抗告須於應於裁定書送達後10日不變期間內為之。
2006-09-14 17:26:53 補充:
祝您後續處理一切順利。
- 1 0 年前
判決提起上訴必須在收受判決之後二十日內向判決法院提出上訴書。
如果判決是寄存送達(就是在你家信箱上頭貼條子),那也是自寄存之日起十日後才開始起算那二十天。
如果已經過了那二十天,判決已經確定了,那你就只能考量另行提起再審之訴。向法院表示當初送達並不合法(證明你並沒有確實的收受判決書送達的通知),或者提出債務已經抵銷清償的證據。以再審之訴來排除債權人所取得的判決效力。
如果對方已經持判決請求強制執行,那可以在職行程序當中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但是債務人異議之訴不一定會暫停執行程序,也就是說財產仍然可能被執行掉。只是以後勝訴了,可以獲得賠償。
- 皇太子冰心Lv 61 0 年前
可以上訴 不過要在收到判決書的14天內去狀上訴歐 出庭通知書你朋友沒應該沒去收吧 不然怎麼會連開庭都沒去 雖然你不在戶籍地 但法院會把傳票放在警局 然後郵差也會在你家劉下字條要你去領 所以你現在只能表示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 然後想辦法找出你們當出約定的內容的證據 也可以在下次開庭時主張 如果對方也說有 那對你比較有利
參考資料: 唸過法律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