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發信軟體大量寄出廣告信到底合不合法?
初為業務員的我
為了展業也無所不用其極
但是上司又警告使用網路行銷如果觸法須自行負責
想請教用發信軟體大量發出廣告信
到底合不合法 ?
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或是信件如何容易被注意到?
雖然常看到垃圾信件一堆
但還是不太放心~.~
8 個解答
- 1 0 年前最佳解答
當然不合法!而且讓網友厭惡而已.試想你一天收個幾百封垃圾信,那你感覺如何!不如到各大論壇去宣傳或者架設網站!
而使用垃圾信件只會讓你自已招來不必要麻煩!
反垃圾郵件 國內醞釀立法
一次發出上百萬、上千萬龐大數量的電子廣告郵件,必須要付出的成本卻是天差地遠的微薄,讓電子郵件行銷宛如一部大西部拓荒史,在搶奪地盤的過程中,人人都是肆無忌憚的濫用網路資源。
過去,在沒有法源依據下,網路服務業者(ISP)對於大量郵件的處理,可能會涉及言論自由、隱私權保護、成本、使用者意願等問題,至今還未有穩定成熟的解決程序。加上SMTP通訊協定先天的脆弱,讓垃圾郵件問題一發不可收拾,當電子郵件專家都無計可施,無法利用新科技解決舊問題的時候,透過立法嚇阻不合法濫發行為,成了這場網路攻防戰的最後一道防線。
研究垃圾郵件問題多年的台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副教授張文華認為,「垃圾郵件的問題不在於內容,而在濫發行為上,現在只有擬定法令條文進行管制,不然幾乎已無有效杜絕垃圾郵件的方法。」
各國處理垃圾郵件之規定
美國
‧ 加州:廠商須取得同意才能送信;廣告信得有「廣告」字眼;若收件人要求停止,不得再傳,否將遭到一千美元罰款。濫發郵件者最高可處一百萬美元。
‧ 華盛頓:郵件中若含誤導性內容、無效回覆地址或隱藏傳遞方式,將處5百美元罰金。
‧ 聯邦法律:對於垃圾郵件處以10萬至50萬美元不等的罰金。
義大利 違法寄送垃圾郵件的業者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或折合台幣約3百萬的罰款。
澳洲 正在立法中。明文規定製造垃圾郵件者可處以每天4萬4千澳幣,相當一百萬台幣;公司行號是22萬澳幣。
英國 未獲對方許可的垃圾信,如果收件者控告,將面臨最低5千英鎊,大概20萬台幣的罰款。
日本 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濫發郵件、任意取得他人帳號、須有廣告標示與退出機制。違反收件者不願續定意願,可處50萬日圓以下罰款(15萬台幣)。
韓國 廣告信件必須標明「ADV」,違者罰韓幣5百萬元,如果傳送使用者已拒絕的商業廣告,罰款金額提高至一千萬韓幣(約3百萬台幣)。
中國
未立法。濫發垃圾郵件者封殺伺服器;定期公布垃圾郵件伺服器名單。
新加坡 未立法。僅透過ISP的管理條約,停止不聽規勸者之服務。
相關文件
參考資料: 自已+網路 - 1 0 年前
如果你有用過像必得,HOGO,聚寶盆或超聰明這類發信軟體的話
只要你一試用以下這個發信軟體
你馬上就可以感覺出這套發信軟體有多強大
發信業界唯一web多線程即抓即發全自動發信系統
申請帳號最快十分鐘可申請將近100個
如果你的網路和打字速度夠快的話甚至可以申請更多
且帳號不易死可累積
一天可發十萬封以上
有提供試用
價錢比許多發信軟體更便宜
可分期可月租也可經銷
影片說明請到以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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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年前
發進"垃圾信件夾"是違法的
所以必須用"必上收信件夾發信軟體"來合法
網路收尋"必上收信夾發信軟體"看看捌
2007-03-07 16:57:18 補充:
別怕別怕
發廣告信行銷未來十年的路
都被我搞通了
照著做就對ㄌ
那些國家等著跟我走
- 1 0 年前
網路行銷不是只有"大量郵件"單一技法!!!!!
"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這是網路淘金狂潮下的新名詞。網路顛覆原有的消費模式與商務經營模式,在網路開店創業已成為新時代另一條進入"新貴富豪"的捷徑。
但是目前各式各樣的"建站工具",讓經營者眼花繚亂。而且重點是有了"網站"一樣不見來店的人潮!因此如何慎選"網路工具",如何"宣傳網站",是進入"網路新貴"這條路的必修課程。
網路客戶只給你10秒鐘的機會介紹你的商品!
你如何讓客戶:進來會買東西、不買會留下資料、不留下資料下次會記得回來!
茫茫網海,你的網路客戶如何找到你呢!
如何快速的讓你的網站湧進十萬百萬的目標族群呢!
- 濛子Lv 61 0 年前
您收到垃圾信會做什麼事?
現在除了防垃圾郵件軟體以外,即使漏網之魚,我的做法是直接刪除,萬一不小心被我看到公司名稱,從此列入黑名單。
發垃圾郵件必須注意的是
1.您的 IP 可能會被封鎖。
2.您可能會丟了工作。
有的上司很惡劣,要您自己去發垃圾郵件,甚至假好心,給你一些名單,然後出事了,就說是個人行為,如果業績差,剛好當作解雇的理由。接下來再招募一堆菜鳥幫他發垃圾信...
自己考慮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