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個解答
- 雨晴Lv 61 0 年前最佳解答
請問一家公司要如何申請註冊商標?商標申請是向智慧財產局
申請,現在的申請規費是一類3,000元,並不是樓上大大所講的
500元,一個類別3,000元的指定商品是20項,就是說你可以填
寫20項以內的指定商品(包含20項),如果指定商品在21至60項
的話是每一類5,000元,指定商品在61種以上者是每一類9,000
元.
在送商標申請之前首先要搞清楚的是你的商標是屬於第幾類?
第1-34類是屬於商標,第35-45類是屬於服務標章,現在通通叫
做商標了,只是1-34類是商品,而35-45類是服務(例如餐廳).
搞懂商標是第幾類之後要知道你的指定商品是那些?不懂的可
以打電話去智慧財產局問,或者去各服務處也可以問的到,再來
就是你的商標名稱和圖樣有無和他人近似了,商標近似查詢在
智慧財產局的網站也都可以查詢.
上面這些都確定了之後就可以填寫表格了,表格也一樣可以從
智慧財產局的網站下載,下載下來之後把商標名稱和申請人資
料填一填,第1張記得要貼你的商標圖樣,把類別和商標名稱填
一填後,在第3頁的申請人簽章處蓋公司大小章後再在第4頁貼
5張商標圖樣後就可以送件了,送件之前最好把表格再檢查一
次,然後把表格影印留存,因為這樣萬一審查委員有問題要和你
討論的時候你才知道你是填了那些東西,送件可以用郵寄的也
可以到各服務處親自送件,規費部份可以開即期支票也可以付
現金,如果還是不懂的話,打電話去智慧財產局問也很方便,相
信商標服務台很熱意為你服務的.
智慧財產局的網址 http://www.tipo.gov.tw/
表格下載步驟:左邊的商標→商標申請表格暨申請需知→註冊
申請表格→商標註冊申請書 裡面就有表格和範例了.
智慧財產局各服務處:
1.台北總局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中央百世大樓)
電話:02-27380007商標服務台轉分機7570
2.新竹服務處
住址:新竹市北大路68號3樓(來金商業大樓)
電話:03-5350235
3.台中服務處
住址:台中市黎明路二段503號7樓
電話:04-22513761
4.台南服務處
住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5樓
5.高雄服務處
住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36號8樓
電話:07-2711922
這個網站裡有位置圖及服務時間http://www.tipo.gov.tw/service/about/about_us/abou...
- 匿名使用者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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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年前
哈哈哈,不用那麼麻煩啦,您要的解答,以下網址說明的很清楚,也給您做參考。^^
- ㄚ信就是不才在下Lv 61 0 年前
1.關於商標註冊大家都知道的國民生活常識:
商標註冊的時間約6-8個的審查時間→兩個月內繳交註冊費(審查核准約80%)→繳費後約40天發證書。
商標註冊的規費:一個商標一個商品/服務類型(廿種商品以下):申請規費:NT$:3000、核准年費第一期(1-3年):NT$:1000、一票到底(10年期):NT$:2500元,如您的商標十年後到期後還要用,到期前半年進行延展,延展費用約為商標註冊申請費的1.333倍。
申請書到智慧財產局網站下載:
http://www.tipo.gov.tw/trademark/trademark_table.a...
2.申請人如為本國自然人/法人時,相關資料只需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填寫:申請人名稱/統編(身份字號)/設址即可,除醫療、金融、教育攸關大眾利益之特許行業外毋需檢附相關證件資料影本。
3.送件前需知:
目前台灣商標註冊為審查制,所以官方在審查時會就您的商標是否具顯著性、識別性、是否跟同一或類似商品註冊在先的商標有近似衝突、是否與知名商標有衝突....林林總總商標法第23條1項1-18款商標不得註冊的規定有衝突,您最好研究一下之後再去送件,這樣才不會肉包子打狗花了3000xN件的商標註冊申請費、加上癡心等待6-8個月後,得到商標核駁審定書官函一張。目前商標註冊核准率約8成,規費一旦繳了是沒得退的!! 所以商標是否可以註冊最好請學有專精的商標事務所代為評估較為妥當。
商標法第23條規定:
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註冊:
一、不符合第五條規定者。
二、表示商品或服務之形狀、品質、功用或其他說明者。
三、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通用標章或名稱者。
四、商品或包裝之立體形狀,係為發揮其功能性所必要者。
五、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國旗、國徽、國璽、軍旗、軍徽、印信、勳章或外國國旗者。
六、相同於國父或國家元首之肖像或姓名者。
七、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或展覽性質集會之標章或所發給之褒獎牌狀者。
八、相同或近似於國際性著名組織或國內外著名機構之名稱、徽記、徽章或標章者。
九、相同或近似於正字標記或其他國內外同性質驗證標記者。
十、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十一、使公眾誤認誤信其商品或服務之性質、品質或產地之虞者。
十二、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著名商標或標章,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著名商標或標章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但得該商標或標章之所有人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十三、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但經該註冊商標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所有人同意申請者,除二者之商標及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均相同外,不在此限。
十四、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先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商標,而申請人因與該他人間具有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知悉他人商標存在者。但得該他人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十五、有他人之肖像或著名之姓名、藝名、筆名、字號者。但得其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十六、有著名之法人、商號或其他團體之名稱,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者。
十七、商標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經判決確定者。但得該他人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十八、相同或近似於我國或與我國有相互承認保護商標之國家或地區之酒類地理標示,而指定使用於酒類商品者。
前項第十二款、第十四款至第十六款及第十八款規定之情形,以申請時為準。
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規定,於政府機關或相關機構為申請人時,不適用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情形或有不符合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情形,如經申請人使用且在交易上已成為申請人商品或服務之識別標識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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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使用者1 0 年前
問 13.7. 如何申請商標註冊申請的證明?
答 檢附下列書件、規費,向智慧局申請:
申請函(註明原商標申請案號)。
規費新台幣500元整。
原商標註冊的申請書影本,或於申請函註明須證明的申請事項。
與原商標設色一致的圖樣2張。
如委任商標代理人者,須檢附代理人委任書。
申請英文商標註冊申請證明者,請檢附貿易局廠商登記資料,或其他英文證明文件。
詳細請參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
2007-02-25 17:57:43 補充:
3. 商標如何申請註冊
問 3.1. 應向誰提出申請?
答 商標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而商標業務係由經濟部指定其所屬的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為智慧局)專責(網址為http://www.tipo.gov.tw/%EF%BC%89%EF%BC%8C%E8%8B%B1... PROPERTY OFFICE,簡稱TIPO。
2007-02-25 17:59:03 補充:
問 3.2. 如何申請商標註冊?
答 申請商標註冊應備具商標註冊申請書,並以提出的書件到達智慧局為準,若以郵寄者,則以郵寄地郵戳所在日期為準,為確認商標申請書內應載明內容,不得以傳真方式為之。並應檢附下列書件:
申請書:需載明申請人名稱及地址、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類別及商品/服務名稱。
清晰的商標圖樣。
規費。
如委任商標代理人者,須檢附委任書(如係外文應另檢附中譯本)。
簽名或蓋章;委任代理人者得僅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參考資料: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同上,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