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公然侮辱或毀謗嗎?
請問各位,如果有人因為對你有偏見,然而在你沒有對他做出任何攻擊性的言語和行動時,他卻在公眾場合對你說,你需要心理輔導!在法律上來說,有構成什麼犯罪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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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話的口氣如果是很不屑的,這樣也能算建議嗎?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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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年前最佳解答
妳需要心理輔導這句話有許多解釋異詞
或許他只是建議或提議,也或許是只是舒發他個人感言
妳認為對你有偏見也是主觀問題
基本上"需要心理輔導"並不構成攻擊或毀謗之意
"需要"這辭通常的含意是建議,它不構成必須或一定的條件
如果他今天是說:妳是神經病,快去看心理醫生啦!
而你去檢查結果是健康寶寶,這個時候妳就可以尋找證人,提起訴訟告他毀謗罪!
心理醫生都說過了:每個人都有心中一塊陰影,只是影響的程度大小而考慮是否接受心理醫生輔導!
而事實不是世界上單一個人說了就算!
如果有需要仍是需要由專業來解答!
講明白一點,要告他可以,只是妳的勝算率很低!
2007-03-31 21:36:21 補充:
如果是很不屑,但他也沒有講明她的本意
你知道之前有個新聞是一個男子罵他女友"北港香爐"嗎?
這個新聞就有牽涉到侮辱罪!
她對你的態度不屑,我想你也可以"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
再來一點
我想你可能太在意她的一舉一動了
他是你什麼人?這麼值得你重視的嗎?
有些時候不需要太計較,拿出風度
真正需要看心理醫生的人是誰還不知道呢!
參考資料: 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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