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個解答
- 欲夢似海Lv 61 0 年前最佳解答
車輛過戶(機車)
應備證件:
A.買賣雙方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行號名義)。
B.行車執照。
C.過戶登記書並蓋妥雙方印章。
D.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請先至保險公司變更為新車主名稱或依規定辦理權益移轉)。
收費:新台幣150元。
注意事項:
A.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如在最近二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B.機車行照有效日期在一個月以內者,應同時繳納二年燃料費。
C.使用六年以上車輛辦理過戶時,需先辦理臨時檢驗。
D.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2007-03-31 08:57:45 補充:
可以委託機車行,也可以自己去監理站
- 1 0 年前
如何辦理小型自用車或機車過戶?
(一)應備證件:
1.過戶登記書。
2.買賣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3.買賣雙方印章。
4.原車主行車執照。
5.新車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6.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機車免)。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辦理。
(三)規費:
汽車行照費新台幣200元、機車行照費新台幣150元。
(四)注意事項:
1.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
如有違規、環保違規、違反強制險等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3.
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經法院查封或經司法、治安、稅捐等機關通知禁止異動之車輛,未經塗銷,不准辦理車輛過戶。
4.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5.
出廠10年以上之汽車及出廠5年以上之機車辦理過戶時,需先行臨時檢驗合格後辦理。
6.
以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過戶者,除繳驗上述應備證件外,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汽車所有人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但汽車所有人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得以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文件代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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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汽機車所有人名稱及地址變更?
答案:
(一)應備文件:
1.
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
印章(變更姓名需具)。
3.
行車執照。
4.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或以通信換照方式辦理。
(三)注意事項:
1.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 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3. 有動產擔保設定者應檢附債權人同意書,如變更至外區者另檢附契約書影本,並加收變更登記費450元。
4. 依強 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變更登記。
5. 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者,應先辦理檢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