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進項和銷項的問題,每個月做好的調節表,如果有少開,該如何做呢?那多開的話會有關係嗎?
進項稅額:進貨時對方開給我們的發票稅額
銷項稅額:銷貨時開出去的發票稅額
每期營業稅額=進項-銷項
進項>銷項--稅額留抵.無須繳稅.留抵金額下期還可以使用
進項<銷項--應繳營所稅
如要抓金額的說:少開可再補開(無銷貨事實,直接將少開的金額開掉對獎即可)多開則須多要一處進項來沖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