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院法助還是當台電法務
最近一直有個疑問,不知道是要繼續待在法院當法官助理,還是去台電當法務?
高雄地院 46000 5500 明年14天 國旅卡14000
台北台電大樓 36000 應該要1萬吧 不知道可不可以跟當法助的休假年資併計 無國旅卡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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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骨頭Lv 41 0 年前最佳解答
1.必須向台電用人單位申請 但是因性質不同通常不可合計年資
2.都需要考試 都非公務員資格 一者為了繼續考司法官 一者為了待在國營事業持續當法務然後繼續考司法官 我覺得還是沒甚麼差別 那就選錢多但是有限約聘時間的法助 平日準備的方向與律師司法官最接近 且能鍛鍊寫狀審狀技巧 名聲也較好 還有國旅卡可申請的錢應是18000然後只要消費14000即可達申請門檻(但須花時間找特約商店)
法務要去開庭被法官罵 法助事情做不完也被法官罵 差別是法助不用忙著出庭 自己斟酌
3.你喜歡待在南部還是北部? 也是考量因素
4.我是公務人員 所以認為只要你還沒當上公務員 錢多福利多者仍是勝出
2007-11-22 13:23:45 補充:
我有六個朋友是台電的 有很多人比率想轉公職 真的公務員 即便是國營事業 不過對於前往私人公司任職 台電較有利
當然法助也絕對不是公務人員 兩個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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