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腐公投通過後要如何執行?
反貪腐公投若通過後,要如何執行?由誰執行?貪腐的標準如何認定?由誰認定?
還是由老百姓自行認定,衝去把認為貪腐的公職人員制裁掉?
5 個解答
- 1 0 年前最佳解答
反貪腐公投實質上是國民黨操弄司法的手段,仔細閱讀內
容便可以發現.
反貪腐公投案主文:
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
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
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
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
所得」?"
在文中我們可以發現 "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
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 這是一個不完整的
立法原則公投案,文中並未說明由誰認定所謂的,"故意或重大過
失之措施","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這樣的結果將造成立法院權
力無限上綱,甚至超越憲法,因為該文說"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
「不得抗拒」",也就是說,就算違憲,司法院大法官也不得以釋憲
結果來抗拒,這將造成立法院掌管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行政
院機構. 完全違背五權分立的原則
詳細內容可參考下列先進所發問主題
- 1 0 年前
說明一下
反貪腐公投的提案人是誰
就是「王建煊」!
他就是民國79年 把總統府前那塊「全國最精華的國有地」
以 ..... 一坪「地」 .... 二十萬 .... 的價錢!
買給「國民黨」當中央黨部的「財政部長」
他出來反貪腐耶!!!
後記 ....
總統府前的地 ... 一坪竟然只要二十萬耶!
台北市哪裏可以找得到這麼便宜可以蓋大樓的地呀!
趕快告訴我啊!!!!
- 1 0 年前
要公投選立法委員幹麻...建議廢立法委員 以後都搞公投好了
吃飽沒事幹....什麼入聯公投,反貪腐公投,討黨產公投
誰發明公投的阿....莫名奇妙.....
公投已經變成政黨文宣工具之ㄧ,看民X黨的討黨產公投就知道
完全把人民當白癡....8年執政沒政績,開變相賄選的空白支票
這種執政黨....會有多少選民支持阿
參考資料: 自己 - HKLLv 71 0 年前
反貪腐公投通過後要如何執行?
反貪腐本來就沒有爭議是民進黨執政用公務人員抵抗權,不接受偵查;其實公務人員是沒有抵抗權。
再說如果反貪腐公投沒有通過,表示人民贊成「貪腐」。目前貪污在作牢要放出來。偵訊中要停審。之後「貪腐」成為合法話。
1-12-2008沒有意義的公投還是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既然是權利不是義務(如服兵役)人民就可以放棄權利
依公投法第30條「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透過。 ... 」即參與投票選民不到總投票人數之一半,不論同意者或不同意者孰多,均為否決‧
...公投是以領票的半數作為門檻,所以民眾領不領票本來就是公投法所保障的權利
拒領公投票才是正確是民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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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年前
公投案件要詳細看提案的原意, 本次由國民黨提案的反貪腐案件, 提案的本意是由立法院增加權力, 超越憲法規定的總統豁免權, 立法院可以擁有調查全國任何公務人員是否有貪腐的嫌疑, 也就是說, 對公務人員立法院與司法院擁有一樣的司法權, 而且比司法院更高可以超越憲法的規定, 直接調查總統的施政.
將來, 這個案件通過以後, 立法院隨時可以到國安局調查, 總統有沒有派特務到中國去工作, 這些工作是否影響激怒中國, 影響統一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