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徵信中心到底有沒有侵犯到我們的個人權益?
我剛看了一個知識題
有人問開秘密帳戶
有人回政府有和民間掛勾
我在想有很多人應該有受過聯徵的鳥氣吧
比如說銀行以你聯徵次數超過三次或四次太多為由而拒絕讓你辦理各種業務
也有人因為故意或不小心而使得帳戶被列為警視戶
就我個人.我一直感覺銀行常常憑藉著聯徵來欺負人
像之前記得是消基會.有談到加入聯徵會員的銀行調閱民眾聯徵.每隔幾個月就調一次.為的是查看近來有沒信用擴張或者是遲繳紀錄.一旦發現有.連帶著所有的信用卡、現金卡之類的都會被限制.還有人因為這家銀行調一次.那家銀行調一次.導致要辦貸款時聯徵次數過多而不能辦
還有銀行因為你在聯徵上全都是小白.打回票
我要說的是.我在哪一家有信用卡.有辦什麼貸款.有遲繳過.或者是我的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為何要給其它銀行來過目
難道說銀行花個錢就可以買到我的資料
那我們也應該花點錢就可以買到別人的資料啊
在國外同業彼此之間並不喜歡互相分享客戶的資料.這一點我很認同
但為什麼全世界只有台灣唯一有成立徵合徵信中心咧?
它到底還適不適合存在?
有沒有違憲?總不能讓所有銀行花個錢就可以得到我的個人隱私吧
它是屬於什麼單位?
1 個解答
- 成Lv 61 0 年前最佳解答
你好~
其實聯徵中心的建置及功能性,你可以上它的網站就可以清楚
了解該組織的成立宗旨~
當然聯徵中心的成立以及承辦的業務必須依造相關法令
以及主關機關的監督管理,才得以運作, 而非任意所為
簡單的說
以銀行的角度在受理當事人的消費性商品的申請
必須衡量以及評估當事人的債信部分是否符合申辦的條件
另外必須針對當事人的身分去做確認,以免遭到不法人士
冒名申辦~
當然 聯徵中心其實只是一個資料庫, 它所提供的資料也只能夠
給銀行作為初步徵信的參考,而非交易准駁的唯一依據
銀行仍然要針對當事人的工作 職業 收入 財力狀況 做深入的
徵信與評估風險, 目的不再於侵犯當事人的隱私權~
當然銀行調閱聯徵 也必須按照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以及得到當事人的書面同意,才能夠查詢!
當事人若發生債信不良的狀況,按照聯徵中心的規定 ,銀行必須
要報送至聯徵中心,才會在資料庫中查詢到相關不良信用的紀錄~
如果沒有這樣的機制, 那麼銀行該如何針對當事人的過往紀錄
做初步的了解,以及評估在核卡或放款後的風險~
當然有註記就會有所謂的消除,聯徵中心當然也會有註記消除的
時間,ㄧ但信用資料揭露期超過規定之期限,聯徵中心就不會將
該紀錄再揭露出來,所以銀行也就查詢不到相關的紀錄~
所謂的小白, 銀行因為查詢不到當事人過往的紀錄,也就無法
評定風險,所以大部分的銀行都不太願意做這類的客戶
另外 由於每家銀行的評分機制不同,在聯徵被查詢次數上
認定也有所不同~
現在聯徵中心也有相關規定,銀行在調閱聯徵紀錄 必須加註查詢
理由, 只要銀行是以原業務 或帳戶管理等理由查詢,當然就不影響
當事人的聯徵次數, 若是以新業務為理由 則會影響聯徵次數喔~
所謂的新業務指的是: 申辦消費性產品( 貸款 信用卡 現金卡等)
若當事人在三個月內連續申辦超過三次 ,就有信用擴張的問題
所以銀行都會以三次為限~
由於銀行受到卡債風暴的影響,金管會也特別要求金融機構必須
加強客戶的帳戶風險管控, 所以銀行就會不定時的調閱當事人的
聯徵紀錄作為風險管控的參考依據~ 這部份是不需要得到當事人
的同意喔~
這部份 我也不贊成銀行隨時調閱聯徵的作法,仍有侵權的疑慮
但是這部份必須要請金管會與銀行公會針對聯徵調閱的機制
做調整,或是立法院直接修法(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或許能降低隱私被侵害的機率 以及顧及當事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