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好賭..如何幫他保住遺產不至於賭光光
我父親是個好賭的人,從我小時侯就是母親一手拉拔我們子女長大,父親不曾照顧過家裏的經濟,母親過世後留下一筆她辛辛苦苦存的儲蓄,如今父親在法律上也能分配到一份,可是父親從來沒有盡過責任,母親在世時還動不動就要打她,母親要和他離婚父親也死賴著不走,而母親過世之後的後事父親也不曾參與,甚至連去靈堂也沒有,就憑著他在名義上是配偶,他硬是要拿錢
我們知道法律上他有保障,可是是否有任何方法能保住這一筆錢,(錢想用做他將來生病,養老或百年後的支出使用)
不想讓母親一生的積蓄就這麼被他敗光光,是否可以一樣存在他的名下(證明我們沒有要A這筆錢)但是在我們提出他好賭的證明之下,以任何方法把這筆錢保住呢?
據我所知,不論是信託或定存,都需要他本人簽名,但曾經和他提議過了,他就是不簽,執意要拿錢,他說不然要去告我們子女,因此我們才很傷腦筋...
我知道有關禁制產權這一項,不過我父親並沒有**,只是好賭....
4 個解答
- 寧Lv 61 0 年前最佳解答
您父親好賭成性,想必造成您不小的困擾~~~~
不過於我國法律上,配偶是可以分配遺產的(如果他懂,可以分到幾乎快要3/4)
除非您母親生前有與他辦離婚!
但您的題目上是沒離婚,所以他可以拿走他該分配的錢...
就算他好賭,錢也是要分給他!
不然的話,除非他有民法1145之要件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若都沒有的話,我想是很難不把錢分給他的.
不然就是狠一點,把遺產幾乎都花在您母親的喪事上,因為這一部分的錢不算在遺產裡,這麼一來,他就會分的較少了.
希望有用!
- ?Lv 71 0 年前
去法院申請禁制產權
這個很好用喔
只要兩個最近親屬去申請就可以了
也是保護他的一種辦法
給介紹妳一個網址
http://disable.yam.org.tw/law/Q&A/retard/qa01.htm
去看看吧
2008-05-26 23:25:38 補充:
你還是去請教律師吧
參考資料: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