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要求調降契約容量?
我的店面是租的.契約用電是屋主之前申請的.從去年開始電力公司三番兩次要我調降契約容量.說我用電量不高.調降可省電費.目前我的契約容量35kW.功率因數92%.用電內容如下:97/7月--經常用電度數5830.基本電費$4834.9流動電費$12035.8___97/8月--經常用電度數4765.基本電費$4812.5流動電費10114.1請教達人:1.電力公司教我契約容量調成17kW.有必要嗎?.2.日後屋主若要求我調回原來35kW.是否要再繳線路補助費?
3 個解答
- 少年小樹Lv 51 0 年前最佳解答
假設若以7月來看
每日平均用電 5830/31=188,每日營業12小時,每小時平均188/12=15.67。
假設若以8月來看
每日平均用電 4765/31=159,每日營業12小時,每小時平均159/12=13.23。
若以這樣看,調降為17KW都在範圍內,不知你用電是否滿載,你可以在滿載時過了15分鐘去看看電表數字,小數點前面2位就是目前需量,小數點後面無條件捨去,如果不是數位電表,就量量電流量,在依滿載流量調降(或加緩衝值)。
申請調降是免費的,但日後若需調升,每馬須繳交線補費2200(2199)元。
- ADLv 61 0 年前
電力公司要你契約容量調成17kW是根據之前歷史平均值....當然你也可以至台電調閱每月最高需量紀錄.....不過你是租屋者需量馬力是房東所有...降低免費..但是日後恢復契約須要依照暫停日補繳線路維持費用....另外..目前35KW應該為雙電表附比流器方式供電..降低至30KW以下會改為單表不附比流器方式供電..這部份可能還須要找水電人員更改表箱內線路..會產生1小筆施工費用
2008-09-17 17:26:00 補充:
暫停部份契約用電2年內...恢復用電計算
接電費+(供電維持費單價*暫停時間*恢復契約容量)=應繳費用
P.S:暫停時間以月為單位..不足1個月以平均日計算...例:15天=15/30
應繳費用如果大於新設線路補助費時以新設線路補助費計收
新設線路補助費費用為每1KW*2199
http://www.taipower.com.tw/TaipowerWeb//upload/fil...
表八為接電費..表十為供電維持費
參考資料: 本身工作 - 1 0 年前
1.從電費並無法知道你的契約該定多少,契約的訂定是以15分鐘的平均月電為基準,每15分鐘為1個單位 ,若1個月下來,每15分鐘為1個單位的用電量都遠低於契約,那你就可以考慮調降了,沒調降只是白繳基本電費.
2.若是台電建議,那你應該可以參考(台電有做此類服務),但是要小心有很多都是詐騙集團,你可以把電號給我,我幫你查.
3.日後調升要繳交線路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