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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年前最佳解答
1.免納所得稅: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六項,個人 及 營利事業 出售 土地,或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或營利事業依政府規定為儲備戰備物資而處理之財產,其交易之所得,免納所得稅。
2.土地交易所得屬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規定在在土地稅法的第四章...土地稅法第28條,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3.營業稅法第四條規定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出售之土地。
參考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 - 1 0 年前
所得稅法第四條
免納所得稅部份...
一六、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或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或營利事業依政府規定為儲備戰備物資而處理之財產,其交易之所得。
但要繳土地增值稅...老師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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