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團聚辦延期問題
我太太來台首次已逾6個月,尚在團聚階段要怎麼幫她辦理延期?需要那些證件?
還有她的大陸來台通行證也要到期了怎麼辦?
她能不能不回大陸一直居住台灣?
*答的好20點無條件奉上,那位轉貼文章的沒幫助請勿留言,即使有點數也不會給你。共同創造知識加的品質。
4 個解答
- marsLv 61 0 年前最佳解答
大大~
我太太來台首次已逾6個月,尚在團聚階段要怎麼幫她辦理延期?需要那些證件?
停留期限延期:
在臺停留期限屆滿,得申請延期停留,應於在臺停留期限屆滿前1個月內備齊下列文件,逕向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停留延期:
(一)延期申請書。
(二)入出境許可證。
(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或護照﹝驗正本、收影
本﹞,僅能延期至證照效期屆滿前1個月。
(四)戶口名簿正本﹝驗畢歸還﹞或2個月內全戶戶籍謄
本﹝團聚延期﹞。
(五)健保IC卡﹝團聚延期﹞。
(六)其他延期事由證明文件。
(七)延期費新臺幣200元。
(八)代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
大陸來台通行證也要到期了怎麼辦?
大大有看清楚嗎?太太不是才剛來半年.照道理應該沒那麼快過期才對!您要看紫色那本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內有照面的那一頁哦...會有寫有效期至2xxx年xx月xx日(基本上有效期為5年)
大大可別看錯哦(不是內頁的簽注貼紙上那個出境有效期哦)
她能不能不回大陸一直居住台灣?
如果紫本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沒過期!基本上是可延到2年才回去!如果確定快過期.就得先回去辦了!
但~只要在台灣團聚的這兩年時間之內:
1.大陸結婚登記日開始起算滿兩年
2.已經懷孕生產
只要符合以上兩者之任何一種情形皆可馬上申請變更為"依親居留"所以在台灣居住的時間又可以延長了~~~
加油哦~中國女婿!歡迎參考小弟之前的有關陸配的回答!
2008-12-18 20:17:59 補充:
華大好像有特別看到重點...
我太太來台首次已逾6個月...
是超過6個月了嗎?
(三)在臺期間如有逾期停留或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者,應於不予許可期間屆滿後,始得再申請來臺團聚,但奔喪不受此限。
(四)在臺期間如有逾期停留情形者,不予許可。(逾期6個月以內,其不予許可期間為1年;逾期6個月至1年,其不予許可期間為2年;逾期1年至3年,其不予許可期間為3年至5年;逾期3年以上,其不予許可期間為5年至10年)。
逾期就麻煩了!
參考資料: 自己~旅遊從業人員(也是中國女婿) - binbinLv 71 0 年前
大陸來台通行證有效期5年,那她也來過好幾次了,怎麽還是團聚???
若結婚已滿2年或有生BB都可申請依親,延期需有理由:例懷孕,
通行證失效以前趕快回大陸,重新辦理,過期了,你就回不了大陸,還要罰款,或是別的,
她不能長住TW,除非有長期居留權,
建議你去境管局,他會給你最好的答複,免得誤了時間.
- 1 0 年前
我本人是大陸新娘已延過一次回答如下:
到期前一個月內帶全戶戶籍騰本.你太太的健保卡.大陸通行證.派出所的流動人口登記聯單.(可能已取消)到你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可延三次延滿兩年.到期必須出境.待你幫她辦好依親居留證後她可再次入境。
大陸通行證是大陸辦的.不是台灣.也就是她第一次辦證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局。(期滿換証因要拍照.需本人辦理)
若不清楚. 直接打電話到各縣市境管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