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典與出租房屋到底差別在哪裡?
出租房屋與出典房屋在法律上是否不一樣?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4條: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若是出租會不會有法律上的責任?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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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語訴情Lv 61 0 年前最佳解答
出典
民法911稱典權者 謂支付典價 占有他人之不動產 而為使用收益之權
典權係取得該住宅之所有使用收益
從法律解釋
出租 該屋使用收益範圍是可以即於整棟房屋的
之所以沒有列出租 是不是因為不能使用呢???
眷村條例並沒有規定他不能使用收益
從法條的體系解釋 看得出答案
民法924出典人沒有回贖 典權人取得所有權
繼承會取得所有權
出售是要移轉所有權 交換也要移轉所有權 贈與也要移轉所有權
所以重點是在"在未住滿五年 不可以將配售之住宅 移轉所有權給他人"因為他配售就是要給產權登記人所有的
所以出租不會違反法律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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