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麼領消費卷呢
我已經滿20歲以上了還是我可以遷戶頭或者去郵局領ㄋ 謝謝大家幫忙回答
你好 我是孤兒長大-以前養父養母說練到國小就不給我讀書了-國小4年級後就自己生活了-只是現在因為消費券我現在想要領我要怎麼半-因為我也不會跟她們連絡了-所以想請問一下我要怎麼領消費卷 謝謝
3 個解答
- 1 0 年前最佳解答
您好
您不想跟養父母聯絡.想得知到那裡領取消費券.請在以下日期電洽相關單位查詢
@沒有通知單也可以領取.但要到指定發券所或郵局才能領喔!
問題3:如未收到通知書時,如何得知應向哪一個發放所請領?
答案:當事人如於98年1月15日以後仍尚未收到通知書或通知書遺失,當事人可逕電洽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諮詢,並得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發給通知書。亦或於98年1月10日後至本部消費券發放專屬網站(網址:http://3600.moi.gov.tw/%EF%BC%89%E6%9F%A5%E8%A9%A2...
聯絡人:莊國良
聯絡電話:2397-6701
如還有疑問請參考以下網址.@消費券問題集@
- Miss Queen〃Lv 51 0 年前
1.領消費券時,通知單不是必要性文件,只要持身分證及印章前往領券所即可。
2.到郵局領取也是一樣,通知單是非必要性的文件,只是您要確認您應該到那個支局領取。
3.委託領取的必要文件是被委託人要持委託人的委託書及身分證印章領取,所以沒有委託人的身分證是不能領取的。
未持通知單去領券所或郵局領取是可以的,但是,因為名冊很多、很厚,尤其是到郵局時,所以知道您是在第幾頁對於發券的人比較好找,因此建議您可在1/11以後打電話給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或鄉鎮市區公所,請他們協助查詢您的頁次號次,屆時報給發券人,大家都方便
如果你沒有收到消費券通知單能領消費券嗎?該如何補救?
如果你沒有收到消費券通知單,不知到哪個發放所領消費券,
你可以打電話到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查詢!
提供消費券最新資訊.供你參考:
依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規定:
1.每人三千六百元消費券.消費券發行的面額,確定為500元6張,200 元3張.
2.擴大範圍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出生者皆可領取.
3.明年一月十八日起發放,至四月三十日截止領取,
4.消費券使用期限至九月三十日止,
5.營業人兌換現金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6.預計消費券預算金額將高達八百六十億元以上。
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規範:
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
或以電子、磁力、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
非金融機構營業人若違反此規定,
將按消費券面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
發放對象共分七類,包括:
一、於國內設有戶籍之國民;
二、明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並辦妥出生登記者;
三、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四、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
五、外國人為國內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並取得居留許可者;
六、香港、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並取得居留許可者;
七、符合領取資格但在特別條例生效後、領取前死亡者。
消費券領取方面:
1.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民眾,
持領取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印章,
於明年一月十八日當天.在戶籍所在的發券所領券.
2.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民眾,也可在四月三十日前,至內政部指定的郵局領取.
民眾需持通知單和國民身分證或各項居留證親自領取,
3.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民眾也可委託領取.
4.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者,消費券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領取。
5.未滿二十歲者,由法定代理人代領.
6.當天無法領取者,必須等候內政部整理名冊.
在明年元宵節過後再向指定郵局領取,
7.所有發放作業至明年四月三十號截止,
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
消費券使用規定:
1.民眾持消費券可以到有發票或沒發票的商店.均可購買貨物或勞務,
2.民眾也可以將消費券捐贈慈善機構,並可依所得稅法扣稅。
3.消費券若遺失、毀損.則不再補發!
參考資料: 知識+裡面的最佳解答就有提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