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否觸犯偽造文書罪
我姑姑在奶奶過世後
靠著跟代書的良好關係
在尚未報奶奶的死亡證明前
把房子移轉到爺爺名下
四年後被國稅局查出未繳遺產稅
請問姑姑的行為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
另問,偽造文書罪的追溯期有多久?
2 個解答
評分
- 遺忘過去Lv 51 0 年前最佳解答
刑法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思就是說你姑姑要製作假文件,才能成立,有20年追溯期。
這是我找到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2009-11-24 19:05:45 補充:
意見有人填寫,好像不錯......
參考資料: 其他知識+, 意見 - ∮陽光小子∮Lv 71 0 年前
其適用的應該並不是刑法210條吧!
應該是刑法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而那位代書是刑法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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