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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萬Lv 71 0 年前最佳解答
同一時間受聘於兩家公司為專責人員者、租
照給別人、與公務員兼職;這三種情形應該
是不受允許!
但是如果白天與晚上在不同領域公司做事應
該可以吧!(如白天為乙級廢棄物處理專責
人員,晚上不動產銷售人員)
- 雅虎Lv 71 0 年前
根據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一、因執行業務違法或不當,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情節嚴重者。
二、同一時間受聘於非共同設置之不同處所為專責人員者。
三、使他人利用其名義虛偽設置為專責人員者。
四、其他違反本辦法或有關環境保護法規規定,情節嚴重者。
前項經撤銷合格證書者,五年內不得再請領該類合格證書。 依規定再請領證書者,需經訓練及格後辦理。
所以有乙級廢棄物證照,也在從事相關工作並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有沒有拿證照去設置為專責人員,如果沒有被設置為專責人員,基本上是不會違反法令的.
如果你已經被某一事業單位設置為專責人員了,你又到其他事業單位去工作,那有可能會被撤銷證照,因為設置為專責人員時都要附勞保資料,如果你把證照借給A公司,實際上在B公司工作,也有投保的話,環保署只要比對資料就可以查到了,到時你就會接到撤照公文了。
所以你要先看你有沒有設置為專責人員,如果只是單純有證照而沒有設置的話,你要兼職,基本上是沒什麼問題的。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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