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對方已理賠之後疑問?
本人於11月間發生車禍(被撞者),
有叫警察來量及到警察備案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對方有叫理賠員跟我接恰,目前已將車子修好
疑問1. 我是去原廠維修,換好我有簽理賠員給的資料及蓋章,但維修明細上空白,沒寫明維修內容====>(怕他們多開立我維修內容,以少報多)
疑問2. 目前對方已理賠,那我還需要做甚麼動作呢?(主動找對方去警察寫和解書嗎)
疑問3. 和解書須載明我維修的內容,以利自保?
以上麻煩各位了~~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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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年前最佳解答
你去牽車那時就會簽下和解同意書不然車場是不可能交車有和解保險公司才會撥款給車場那份資料會再你牽車時簽下如你已經交車回去那就算大功告成 無須再有一問賠多少那是對方理賠跟車廠問題跟你不無關 你就賠修好也和解了
參考資料: 我自己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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