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福利法
我今年15歲
我女朋友13歲
前幾天被女朋友的家人請去談判
因為他們不贊成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
他們對方六個人
還拘留我到11:30
原因是如此:我某天和女朋友聊天聊到1點,她媽媽發現,又看到我傳給她的簡訊,我們互相傳,傳的次數不少,內容有開玩笑的說;把自己關在房裡,用桌子堵住門,別讓媽媽近來,其他簡訊也有點曖昧。
他們是說:如果我在和我女朋友聯絡
就要告我誘拐及騷擾
我們打電話都是互相打來打去 並沒有我一直打給他或她一直打給我
這樣構成騷擾或誘拐嗎?
他們已經備案了,我是不是也可以備案說她拘留我到11:30?
如果真的判輸,我會有什麼法律制裁嗎?
請高手高手麻煩解釋一下 謝謝!!!
很急!!!
1 個解答
評分
- 匿名使用者1 0 年前最佳解答
拘留我到11:30----->
那時直接要叫警察了,不然調附近的監視器(證明
你在那時刻才離開)
誘拐及騷擾
誘拐?有拐她們的女兒出門離家??
騷擾???如果你女友跳出來說,那就不算了??
那來的騷擾??
電話打來打去根本不會有事,代表你們是合意的
並無強迫行為和拐騙行為,他們要硬拗,我看是很難~
就算家長有監護權,不代表他們可以亂搞,只要妳的女友
證明說..根本沒家長說的這些事項
2009-12-19 00:26:37 補充:
你可以告他們拘束人身自由
重點要...調的到附近你離開的畫面(被拘束,就是要報警)
2009-12-19 00:28:55 補充:
法律制裁????我猜不會
你又沒做出什麼犯法的行為?
只是聊聊天?這樣就出事?聊聊手機???
2009-12-19 00:29:22 補充:
最重要的事...不要發生不該發生的關系00我包你沒事
參考資料: 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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