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薪資.請求資遣
.公司積欠薪資.已申訴以第14條第5項.請求資遣.
但如果在協調前公司先動作還清薪資.這樣是否還能請求資遣費呢..
很急...請求答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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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答..
再請問你..那我寄出申請調解函.那還須上班到何時呢..法規上寫員工可不須預告及緋止契約.不是嗎.最近已陸續接到不同的主管關切.及言語威脅~覺很害怕.很想不再去上班了.又怕他以曠職來反咬我一口......
你透過司法程序..會花很多時間.勞工局智幫我們訴訟嗎.還是我們自己去告呢.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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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秋Lv 61 0 年前最佳解答
本人有過相同經歷
當時先以存證信函向公司請求〈兩個月薪資及資遣費〉
公司接到信函即刻支付薪資
但資遣費未給
再向勞工局申請調解
公司只願給一個月資遣費
依法記算共五個月資遣費
因此調解不成立
最後以調解書訴請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公司應給付五個月資遣費
2009-12-20 13:05:12 補充:
理由:契約約定當月薪資於下月五日為發放日
公司接到信函再給付
已明顯違反契約所約定之薪資發放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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