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被A到 對方肇事逃逸
今天 我媽在下班之後 被汽車A到
對方肇事逃逸 不過 附近的店家 有記住對方的車牌
不過 警察把 V 和 U 搞混了
所以 導致對方不承認肇事
而且 路口的監視器 並沒有剛好拍到他A到我媽
不過 證人願意證明 而且 前一段路上 有拍到那台車 跟在我媽後面
可是 他不承認 那我該怎麼辦??
要怎樣做才會比較好??
4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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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字典Lv 71 0 年前最佳解答
首先,要先確認您母親當時是行人、騎腳踏車或是騎機車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如果是行人的話,證據恐怕很難保留;如果是有使用交通工具的話,還有可能比對出一定的證據。
至於警方把V和U搞混,雖然對於辦案上會有點小瑕疵,但是經過抽絲剝繭的辦案後,肇事車輛還是不能逃避應負擔的責任。警察找到疑似肇事的車輛,會請肇事車輛與被害人一起到警察單位比對。
至於監視器沒有拍到事故發生現場,但是該肇事車輛逃逸的下一個路口監視器應該可以拍到(除非當時是下大雨或是深夜),就算拍不到車牌號碼,車身顏色深或是淺也可以分辨出來。
至於有可能對您母親有利的證據,目前最可靠的就是證人的證詞以及證物。
- 無名氏Lv 71 0 年前
你媽是走路的嗎?還是騎車?既然有人證物證直接告他肇事逃逸囉!記得去警察局報案,請警察填寫報案三聯單以防被吃案。
物證就是請警方扣他的車,以便檢驗有無擦撞痕跡,趁他還未去修車前,順便把車子跟在你媽後面那一段監視器留底存證,表示那個日期時間他的車有經過那條路。
這樣的話就算他不承認上法院都不得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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