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詐欺後還會有民事賠償. 我要怎麼辦
我因為缺錢 所以把簿仔拿去賣給詐騙集團
然後收到法院開庭通知
也開完庭了
在上個月的時候收到法院判決書了 被判刑4個月
但是到現在都還沒有收到執行書
然後打給書記官詢問結果
說我還有一個民事法庭
好像是有被害人要求償他所損失的金額
但我已經無法再負荷賠償金了
我請我媽幫我跟同事借錢讓我繳交判刑的罰金
也無理再償還其他被害人的金額了
因為跟人家借 也是要還
哪我可以向民事法庭法官說明嗎
因為我業是受害人
錢也不是我拿走的
我真的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去負擔這些金額了
已更新項目:
我已經因為這樣 失去了公司升正職的機會
我已經很後悔
我真的已經沒有多餘的錢
可以在賠償給被害人了
3 個解答
評分
- 1 0 年前最佳解答
可能你運氣好
坦承將帳戶賣給詐騙集團使用
又有悔意~因此輕判四個月
易科罰金大約12萬
至於民事求償的部分
進出你帳戶的金額有多少?
又有多少被害者提出求償?
民事的部分比較不用這麼擔心
依照你的狀況與對方協調
畢竟你已經在刑事部分確定刑責了
因此~民事的部分 已經不會影響你的刑責
而對方求償也是很正常
就看你們怎麼談
一般是打對折
然後分期付款啦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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