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顱內出血.賠償問題
車禍至今約4個月~7月9日要調解..診斷書開立~患者略痴呆.左側肢體偏癱.活動不便.長久無工作能力.日常生活需專人看護. .醫療收據都有留.因為醫院認殘需要6個月.所以醫生無法斷定.或判斷日後工作能力或是恢復狀況.患者目前59歲..住院4個月目前還未出院..想說先調解看試探對方誠意到哪!.勞保投保工會38200元....
求償工作損失金額可以依勞保工會嗎? 看護金額一個月是多少錢...目前這2筆金額頗高..所以還在想..希望懂得人可以給幫助...
精神撫卹金該求償多少... 患者屬重傷害..可能終身痴呆.肢體偏癱!
家屬精神撫卹金該求償多少..
其它財損算小事..摩托車半毀...
因為診斷書無斷定需修養期間.所以很頭痛..該如何調解是好..
其實這次調解我只是想知道對方誠意到哪..
如果不行我會先提刑事傷害告訴..
對方肇事原因是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我方是 未注意前車狀況
對方汽車 我方機車 有申請研判表 有攝影機拍到肇事過程
達人給意見.需要強調求償內容及金額.
其它廣告勿擾..
對方有第三責任險.但是保額該如何知道.她也不說.保險公司教她的..
強制險認殘需要怎樣辦理...
3 個解答
- 1 0 年前最佳解答
您好:
車禍至今約4個月,診斷書開立註明患者略痴呆、左側肢體偏癱、活動不便、長久無工作能力、日常生活需專人看護,因尚未滿6個月,所以不能認定殘廢等級。
但現要調解,因上述後遺症尚未能確定,以致損害賠償之金額亦無法估列。所以您的作法沒錯,現階段在調解僅能讓對方了解患者之狀況與試探對方誠意。
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之時機,依患者之情形應滿6個月後方可為之,亦即傷勢(殘等)確定後,方可正確提出。但請務必於6個月內,到處理警方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待滿6個月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後,同時可持續與對方協商,只要於一審終結辯論前都可以和解,且於和解後可撤回告訴。
如患者之傷勢、後遺症仍未能改善,依規定該情形之殘廢等級可能為第1、2或3級殘廢,依法可向對方求償之項目與金額如下:
一、醫療費用。請計算收據金額。
二、看護費用。住院期間每日2,000元,出院後每日1,000元。但經醫院證明需長期看護,亦可能以外勞之方式(每月約20,000元)計算看護費用。
計算式:住院期間日數 × 2,000 + 20,000元/月 × 12月 × 21.43年(註1)
(註1:依內政部97年台灣省簡易生命表,男性59歲尚有約21.43年之餘命。)
三、喪失或減少勞動力。患者有勞保,主要看其是否有真正從事該工作且有證明,則該投保薪資應可被認同;反之,將不一定以該投保薪資而以最低基本薪資(17,280)認定。
1、不能工作損失:事故發生後到認定殘等以前之月數 × 17,280
2、減少勞動力:17,280元/月 ×12月 × 5.36(註2) × 100%(註3)
(註2:59歲距離65歲退休上有6年之工作期間,6年之霍夫曼係數約為5.36。)
(註3:殘廢等級可能為第1、2或3級殘廢,其喪失勞動比例均為100%。)
四、精神慰藉金:須依照雙方當事人之學歷、職業、收入、財產等綜合認定,所以沒有一定標準。
五、就以上損失加上其他損失後之總額,再乘以70%(因本事故對方應為肇事主因,約應負70%之過失),即為對方應賠償之金額。
六、對方有無投保任意第三責任險,請暫時不要理會,無論是否已提出告訴,於調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務必出席。負責損害賠償之人係對方,而非保險公司,故對方之保額如果不夠,當然須由對方負擔。
七、另須提醒您,滿六個月後殘廢之狀況如已認定,而尚未達成和解時,建議您直接到對方之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給付,因該給付無須和解亦可申請。
以上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祝處理順利,如有疑問再提出。
- 1 0 年前
1.薪資可以勞保投保薪資計算
2.看護費用分為半日:1100NT,全日:2200NT,請醫師囑明需全日看護對求償
較有利(實際上患者應該也已經無法自理生活了)
3.精神慰撫金沒有一定公式可計算,要注意的是太高也沒有意義,因為和解不成、
法官也不一定會認同。
4.對方第三責任險的保額可以請你在產險公司任職的朋友幫忙查(如果你有的話)
5.一般強制險的認殘還是以勞保的殘廢證明為主(主要是規定比較清楚)
6.試算一下:男人平均壽命75歲,假設此後終生需人全日看護
工作損失:38200*72(65歲強制退休)=2750400NT
看護費用:2200*30*192=12672000NT
精神慰撫金:1000000NT
工作損失+看護費用+精神慰撫金=16422400NT
你們的求償總額大致如上(假設傷者並無過失),所以趕快先假扣押對方的
財產,免得對方脫產使得求償無門(對方的保額未必能滿足你們的求償)
7.可以的話....請自己處理或找個律師來處理.....請勿找黃牛代辦(不管他們
他們以什麼理賠顧問、車禍專家...來包裝自己),黃牛的費用以求償金額
的成數計算,2成~3成都有,隨便算一下請個律師的費用都遠低於黃牛,
差別只在律師要先付錢,黃牛是和解後再付錢~自己斟酌吧.....
2010-07-07 18:17:39 補充:
抱歉~漏了一點....
要求對方一次給付賠償金,需將求償總額乘上霍夫曼系數,以扣除按月給付變一次給付
所產生的中間利息,不論如何....你的求償總額也達千萬元之譜了,還是建議趕快聲請假
扣押,一方面可以確保自己的求償,另一方面也可為對方製造壓力...
另外,同意Peter所說,若以和解為目的,需考量對方的支付能力跟自己的損害範圍,從
中找一個雙方都可接受的賠償金額,但是賠償的金額還是要足夠照顧傷者未來的生活所
需。
- 車禍顧問Lv 71 0 年前
1.對方有第三責任險.但是保額該如何知道.
>>>不用管對方保額
求償對象為肇事者
2.強制險認殘需要怎樣辦理...
>>>開適當之診斷書交保險公司
>>>但要符合殘廢等級之規定
3.求償金額應考慮實際可拿到的金額
以免拿到一紙判決...卻拿不到錢!!
4.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