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假執行...要怎樣強制執行?內詳急...........
(1)一審時法院 說我(原告)可假執行.但被告如願供反擔保可免為假執行..兩造都有上訴二審...二審後來判決依一審判決(維持原判)...並說本件案件不得再上訴......(2)我想請教大家ㄉ是我有收到法院二審ㄉ判決書ㄌ..那我想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為被告有提供反擔保金85229)金額在提存所..我想強制執行提存所內ㄉ錢......但是我只有收到判決書還沒收到判決確定証明書..這樣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還是一定要收到確定證明書後才可以執行他提存所內ㄉ錢???還是大家交交我有沒有其他比較快ㄉ方式可以拿到提存所ㄉ錢????謝大家
1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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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狼Lv 71 0 年前最佳解答
版大安安
第二審是事實審的終極審判程序
所以在第二審宣判時
判決即已確定而具有執行力及既判力
要推翻確定判決
只有再審一途
至於抗告是程序救濟
無停止既判力拘束之效力
故建議以第一.二審的判決書為執行名義
聲請執行法院就債務人所供之反擔保金執行
另附與說明一點
反擔保金是須您同意債務人才能領回
所以無庸擔心會被偷偷領走
恭喜您正義得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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