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事宜疑問...女友奶奶剛過世
去年本打算要結婚因為女友爸爸突然去世照習俗得等一年後或百日內結婚明年3月就滿一年結果前陣子女友奶奶老去照習俗好像也要等一年但卡在小弟跟女友年紀都快35不能再拖怕生小孩有問題不知目前狀況能否辦公證結婚生小孩等女友奶奶過世滿一年再補辦婚宴請專家大大們解惑這問題蠻頭大的
3 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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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美Lv 71 0 年前最佳解答
台灣人確實是有這些禁忌的 事情遇到了還是要尊重長輩們的意見較好
個人建議你結婚事宜可以暫時放下 可以取得雙方長輩同意之下先做簡單的
公證結婚即可成為合法夫妻 等到一週年過後再舉行請客的事宜是可以通融
的 公證結婚不必經過祭拜祖先事項是可以說得通的喔!
- 1 0 年前
您好:
辦婚禮要遵照的傳統習俗有很多,
通常以雙方家長同意、可接受為原則...
依照我們的服務經驗,
家中有人往生的確有結婚日選擇的問題,
但是既然是"習俗",
通常建議較兩全其美的方式,
是將文定、迎娶、宴客等等"習俗"上的程序留待可以辦的日子再辦,
而"公證"這樣的法定程序,
可以較不受此限,
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名人藝人都是先低調的在國外或是戶籍地登記結婚,
待有空、規劃完整後再迎娶宴客了...
祝福二位
Pink Wedding 婚禮服務團隊 Pink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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