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申請失業補助,
又去兼差上班,但沒有加入勞健保,
如果兼差公司有薪資所得紀錄,
請問我還可以繼續申請失業補助嗎?
如果你的兼差工作與請領金額合併起來未超過每月最低薪資17280元就可以繼續申請
但是若有超過的話必須扣除
不過我會建議你應該要找有勞健保的工作做
因為你若工作超過三個月
你可請領提早就業獎助
會比你現在領ㄉ多
兼差上班,你完全就是沒有失業麻~補助什麼??
不然你就申請看看
通常你去申請了,有10天的作業時間
這個時間是勞保局查核的時間
沒有過的話,就不會撥錢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