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十六歲女和十八歲男結婚之後,後來離婚,那他們是限制行負責人還是完全負責人??
依民法第13條第三項,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 有行為能力
雖民法並未規定若未成年人結婚後離婚, 是否即恢復限制行為能力, 依通說之見解, 應行為能力不因離婚而喪失
結婚時 是完全負責人了, 但是 一旦離婚, 就會變成限制行為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