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死公寓頂樓的違建
我住在新北市永和區,
去年(民國99年)樓上四樓搬來新鄰居,
不但同時買下四樓與五樓(頂樓),
還把頂樓封死,並且改建自己的四樓與頂樓為樓中樓設計,
也就是說,
如果從我們的公寓樓梯走到頂樓只會看到水泥牆一片,
並沒有任何辦法可以去到頂樓。
我查了一下新北市違建的資料,
「A級違建」即報即拆,包括新違建(民國98年之後建造的)
「D級違建」可能永遠不會拆,包括「既存違建」(民國84年以前建造的)
我的問題來了...
如果我舉報頂樓是違建,
那麼屋主可以說,他們只是「翻修」既存違建,而不是新建,
所以就免除了被拆掉的命運嗎?
因為之前有檢舉過他們一次,
結果當時政府的人只是來拍拍照,並且說再被舉報一次就會拆掉,
可是鄰居非常信誓旦旦的說:「我就是從事室內設計,我知道怎樣不會被拆掉!」
雖然很納悶他哪來的自信可以這樣囂張,
不過我很擔心被封死的頂樓會造成意外逃生的不便,
所以決定要再檢舉他們一次,
有請法律高手或是從事室內設計等相關人士解惑,
謝謝!!
5 個解答
- 10 年前最佳解答
新北市現在是朱市長
加上最近又發生公安的事情
只要你把 <危害公共安全>的照片舉證清楚
我相信一定會被拆的
另外 如果公權力真的無力的話
最下策是走法律途徑
只要你確定你們之間沒有合意讓他使用頂樓
1.去地方法院網站查判例 你多看幾個判例應該就懂
用<拆屋還地>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兩點上網查
可以看到很多跟你差不多情形的民事告訴判決
2. 適用的法條 公寓管理辦法----網上查的到
3. 勝訴後 一般對方還是不鳥你 你就拿著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對他執行強制執行
不過 要提醒你的是 不用對不當得利的賠償金額期望太高
不當得利的計算一般 都是用公告地價價值*5%*你的土地除分比例*侵占期間
不當得利最多求償5年
走法律這條路會比較麻煩 而且要很小心
不要被對方套話或留下任何你同意讓步讓他部分持有頂樓違建
不然在法院訴訟上你跟被告就有的吵了
祝你一切順利
參考資料: 自己官司的經驗 - 大俠不留行Lv 710 年前
如果是公寓大樓,頂樓是共有的,你根本不用跟他吵違建的問題,直接告他侵占,還有違反消防設備規定,只是走法院你的壓力也大。
按你所描述,最簡單的方式是打電話給消防局,檢舉他們違反消防法。
等消防局確定後,再叫工務局來處理違建問題。
不過你要有心理準備,建管跟消防是很黑暗的,專門在做這種工程的,都會送紅包,否則你看台中酒吧大火,明明消防安檢都檢查過了無數次了,為何還是一點小火就釀大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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