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自用住宅申請
房子是爸爸的名字,之前一直都是租給別人,
今年想要改成自用住宅,但是他不想用自己的名字申請,
1.請問我能直接將我的名字~轉進去那間房子~~並申請自用住宅嗎??
2.如果我可以直接轉(爸爸不用先轉過去),請問我需要帶哪些資料??
3.如果不行,爸爸本人需要到嗎???並請問我們該帶哪些資料??
已更新項目:
所以請問~~是爸爸要先將名字轉進去~~先去申請成自用住宅
我跟著遷進去之後~~爸爸才會退出來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jourseph:
所以我是不是帶著我要"遷移進去的那間戶口名簿"+我的身份證印章+土地權狀??
需要帶爸爸的身分證嗎(房屋名字是爸爸的.但要遷進去的是我)?
原本我居住地的戶口名簿要帶嗎??
3 個解答
評分
- joursephLv 610 年前最佳解答
不是的,
所有權人直系親屬住,
也可以申請自用住宅,
唯一限定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申請一間,
帶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全戶)、土地及建物權狀,
到各縣市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即可。
2011-05-22 12:53:11 補充:
這裡有詳盡的法條跟說明
- 匿名使用者10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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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拍型男Lv 610 年前
您好:
自用住宅定義就是所有權人自用.
所以令尊如果未申請.
基本上不能符合自用住宅.
所以您的問題一律否定.
2011-05-22 13:47:06 補充:
法令有略為修改了唷.
詳細可以直接詢問戶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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